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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迷糊的家長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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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哲同學,你的話是對天才論的反駁嗎?”

“沈哲同學,你考了高考史上最高分,難道不認為自己是天才?”

“你不向學弟學妹傳授學習經驗,是不是敝帚自珍呢?”

特麼的,沈哲直想破口罵人,哪隻耳朵聽到我不想傳授經驗了,你用屁股思考的嗎?

沒辦法,記者的問題他還真有點應付不來。

低頭想了想,轉身又上了演講臺,把那行“沈哲同學演講會”擦掉,抓只粉筆拿在手裡。

“我送一篇文章給你們吧。”

大家都愣神,有的家長還在思考剛才沈哲的話,因為在家裡沒少這樣誇獎孩子。

小時候學會吃飯,幼兒園拿到小紅花,或者考個一百分,爸爸媽媽誰不說上一句寶寶真聰明?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剛起身的章局又坐了下去,看到沈哲寫出的幾個字,咦了一聲:“這字漂亮!”

範思哲早就知道沈哲有一手好字,卻不奇怪。

沈哲忽然停筆,回頭道:“也不要羨慕我寫的字好,基本上每晚都要練習,時間長了誰都能寫好。”

既然要裝逼,就裝個徹底。

原時空說起天才,讀完義務教育的人,腦海裡首先就會蹦出一篇文章——《傷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前兩段比較易懂,學生和家長基本上都能明白。

讓他們吃驚的是沈哲竟然能用古體作文,除了那些專門研究的老教授,以前從沒見過高中生這麼做的。

“字太小了,快幫我念念!”有同學催促身邊的好友。

“就是一個叫方仲永的人,五歲就會寫詩,長大了泯然眾人……哎呀,等會,我再看看,寫古文的神人!”

範思哲最為震驚,他看的是文中的思想內容。

現在文章還沒寫完,也就是點題的部分還沒寫出來,忍著怦怦的心跳,眼都不眨的盯著沈哲手裡的粉筆。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本來沈哲想把“王子曰”改為“沈子曰”呢,想想放棄了,太過分了。

王安石的文章,總不能把名字都給改了。文章也只有300來字,把黑板佔了大半部分。

“這一段是什麼意思?”

“我也蒙著呢,看不太懂。”

同學們議論紛紛。

範思哲是國文老師,所以最激動,猛地起身,快步走上演講臺。

“沈哲同學,這是你寫的文章?”

沈哲點點頭。

“好好好,我看絕對能選入國文課本!”

沈哲一點也不意外,這篇文章帶有部分古代背景,但留給人們的啟示是多方面的,至今價值依然很大。

沈哲不想再多說,直接走下演講臺。

“沈哲同學,給我們解釋解釋最後一段,那是什麼意思?”最後面有位家長大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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