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初心裡一驚,連忙調整呼吸,又不想大口呼吸弄出動靜,一時間竟然有些手忙腳亂的意味。
時初想,幸好已經掛了電話,不然老楊會拿這件事嘲笑他一整年。
綠燈亮起,車輛繼續前行,秦煜嘆了口氣:“今天中午小景說有人要簽字,你這麼聰明,不會看不出來那是隨便找的理由。”
時初預感到秦煜接下來要說的話,心髒往下沉了沉。
“但我借這個理由走了,你也不至於真的以為我是趕著上去簽字吧?我只是覺得沒有必要來來回回,糾纏不清。”
時初咬住舌尖,看上去是剋制的舉動,然而這往往代表著他引以為傲的理智與冷靜將要不起作用:“你不想見我,我知道了。我以後盡量不打擾你,我只是遠遠看你可以吧,但是這樣的話我怕你誤會我不安好心,那我今天給你說了我的目的,也就不算偷窺了吧?”
說實話,秦煜一時沒有從這個神奇的邏輯中反應過來,他愣了會兒,才想明白時初糾結的點在哪裡。
“你根本沒必要做這種事。”秦煜說。
時初:“我覺得好像有必要。”
好像...應該...盡量...也許,時初說這種不確定的詞語通常是為了給自己或者對方留有足夠進退的餘地,而面對秦煜時,它們全部指向一個目標——求求你,別再拒絕我。
車輛經過了一段商業街,進入大學城區域,周圍驀然安靜起來,從車窗外偶爾可以看見三三兩兩的情侶,頂著青春洋溢的面孔並肩行走或者打鬧追逐。
時初盯著他們,本來想等時機更成熟一些了再說的話此刻按捺不住地想要宣之於口,即使這句話的背景應該有著愛情怦然心動亦或濃情蜜意的色彩,而不是他們此刻這般只剩餘燼。
“秦煜,我不是隻是想見你,想見你也是因為,我喜歡你。”
話音落地,時初聽到自己心底“吱呀”一聲,塵封的木門被開啟,一束光溜進來,照亮了內裡陰暗多年的角落。
這句話被它的主人裝在用於脫身自保的厚重盔甲中,積壓在層層疊疊的偽裝之下,經過七八個春秋,終於見了天日。
從當年那場飯局意識到自己不尋常的心跳起,他就應該說出來的話,卻讓秦煜等了那麼久,到分開也沒有如願。
時初張開從十分鐘前就開始緊握的手,手心的汗與當年那場飯局並無二致,唯一的區別是現在手中沒有握著可供他擦去汗濕掩飾自我的紙巾。
他想,好像也不需要了。
秦煜在校門口停車區停了車,熄了火。
發動機輕微的顫動也隨之平息,車內安靜到可以聽見缸體水泵迴圈的聲音。
時初輕輕重複了一遍,像是確認自己剛才說過的話:“真的,我喜歡你,從很早以前,從大學就是。這次沒有在憋氣。”
後一句話是他刻意說的,他幾乎是有些沮喪地想,自己二十多年的習慣要改變並非一朝一夕那麼簡單,依然還是會在結尾加上一句輕松氛圍的話用來供對方用來轉移話題。
而秦煜長長撥出一口氣,尾音輕而顫——所以不是嘆氣,時初想,倒像是鬆了口氣。
但之後的話也並沒有讓他情緒上揚。
秦煜說:“終於...我挺開心的,真的,這句話我等了好久。但是同時我也很遺憾,你從那麼久之前就開始喜歡我,但是到後期我們依然都不好過。”
為什麼世界上總有這麼多遺憾,每個人都有這麼多求而不得和無法回頭。秦煜從不輕易提分手,他對待感情認真而專一,分手二字在他看來從不是威脅對方的砝碼,而是無力迴天時的最終宣告。
他的心髒從聽到那四個字開始就無可避免的輕顫泛酸,有些難受,像針紮一般,不嚴重,但密密麻麻難以喘息。
但凡在我說出分手兩個字前的任何一刻說呢?秦煜想,就算是在他說出那兩個字前的最後一秒,時初告訴他,我喜歡你。他也能有勇氣和信心再繼續想辦法解決兩個人之間的問題,堅持下去。
但是,他們之間差的不止那一秒,而是錯位了整整七八年。
秦煜開了車門的鎖,咔噠聲後,他說:“時初,我不想重來一遍,真的沒辦法了,到此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