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學校的路上,時初接到了江浩言的電話,說今晚學校有學生自行組織的平安夜活動,問他如果在學校的話,要不要一起去玩一玩。
其實江浩言之前也偶爾和他一起出去玩,那時候他只把兩個人之間的關系簡單視為交情不錯的同學,但最近一段時間,他也感覺到了江浩言似有似無的試探。
這種試探讓他下意識地想要遠離。
時初說:“我不在學校。”
江浩言似乎有些失望,但也沒有堅持,只是簡單說了幾句好好休息之類的話便掛了電話。
話都說出去了,時初也不想在學校碰見他讓兩個人都尷尬,幹脆回了家。
反正秦煜今晚肯定不會回來。
洗完澡走到書房,時初將那個小小的絲絨盒放進了書架最下面的抽屜裡,這裡堆著些雜物,不常開啟。
放進去後,時初卻遲遲沒有關上抽屜。
他盯著裡面一個空相簿發呆。
這個相簿,還是秦煜在大學時送給他的。
那時候他和秦煜正處於一種微妙的氣氛中,自從那次在秦煜慶祝四級透過的火鍋局上發現了自己不可言說的情感之後,時初就開始躲著他。
時初從小到大一個人待慣了,不論友情還是愛情,都沒有處理這些關系的經驗。之前對秦煜那些隱秘的在意尚可以解釋為被一個人對自己撲面而來的熱情所感染,那麼在發覺到自己異樣的情愫之後,他就不得不警惕起來。
喜歡這種東西對他而言陌生又雞肋,他不喜歡被多巴胺與荷爾蒙支配的感覺。
於是,他試圖在心中合理化那些他對秦煜的“喜歡”。
不論從哪方面來看,秦煜都稱得上是很討人喜歡的存在,他對秦煜的喜歡,也許和對電視機上某位名人的欣賞別無二致,只不過秦煜離他更近一些而已。
又或者,在那個心跳加快的瞬間,他受到了周圍氣氛的鼓動,加之秦煜確實是幾個月內與他走得最近的人,所以産生了一些錯覺。
再退一步講,就算他真的是對秦煜産生了以前從未體會到的感情,那也說明不了什麼,從一開始就註定不會有什麼結果的事情,他自己慢慢消化就好,沒有讓自己沉溺進去的必要。
所以他不再故意選擇圖書館可能遇見秦煜的位置,下課後寧願繞一些路也不會經過籃球場,連秦煜發給他的訊息他也只用簡短的詞語回複。
秦煜剛剛度過了一個愉快而又充實的暑假,懷揣著滿腹趣事想和時初分享,但一頓飯之後,時初又恢複到了暑假期間那種對他禮貌又疏離的態度,連著三次邀請他觀看自己的籃球賽都被婉拒。
他雖然不解,但也沒太在意,依然看到任何有趣的事情都發訊息給時初,每天不再學習英語了也照樣去圖書館周圍晃一圈“偶遇”時初,找人要了時初班級的課表,每天在教學樓看見時初再裝作驚喜地打招呼,“這麼巧!學霸你也在這兒上課啊?”
其實他迫不及待的心情和過於頻繁的偶遇在其他人眼中已經相當於揮舞著大旗昭示自己的意圖,可惜時初從未想到有人會為了自己做出這些事情,也真就單純地認為這些僅僅是命運弄人的巧合。
時初在無數次在內心嘆氣,明明已經盡力躲著了,可每次在覺得自己的喜歡在慢慢降下濃度時,就能在人群中看見秦煜向自己打招呼的身影,瞬間加快的心跳又開始高高在上地提醒著他一個事實:你還是喜歡這小子。
在第四次邀請時初看籃球賽未果後,秦煜終於沉不住氣,在一個雨後的傍晚來到時初寢室前,敲響了門。
作者有話說:
老楊點煙 :時初你個不爭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