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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要是放在時初身上,他是無論如何不會對剛認識的人說的。他寧願自己閉門造車,也不會這樣坦然地讓別人來教自己。
但秦煜剛開始就是這樣,什麼都要問,什麼都要找他,在看到他猶豫不決時又緊追不捨,撒嬌求人,一定要等他同意才罷休。
他說的“沒怎麼來過”顯然保守了些,系統分配給時初的座位在二樓,他上了樓往自己座位走過去的時候秦煜還亦步亦趨地跟在他身後。
時初不得不停下來問他怎麼不去自己的座位,秦煜將自己的預約憑證展示給時初看,語氣無辜:“看不懂呀。”
時初給他解釋:“042號。”
秦煜不知道是真沒聽懂還是在走神,時初解釋完了也沒挪動一下,反倒是盯著時初的位置看了幾秒,從兜裡掏出顆牛奶糖走過去放在那個位置對面看書的女生面前,和她說了幾句話。
女生很快收拾東西離開了座位,秦煜道了謝坐下,滿意地朝時初招了招手。
這一番動作行雲流水一氣呵成,時初走過去的時候還在想,原來秦煜並不吝於透過使用自己天生的優勢獲取一些好處。
秦煜果然是來學英語的,他從袋子中掏出一本皺巴巴的英語真題冊,一看就是在每週六晚學校的跳蚤市場上隨便買的,翻頁的時候他發現沒拿筆,又把手伸進袋子中摸來摸去。
驀地,秦煜抬起眼來,時初來不及收回看他的視線,目光相對的瞬間有些狼狽。然而秦煜沒想太多,他指指時初桌子上的筆,無聲表示自己想借一支。
時初書包裡放著兩支筆,手上這支伴他多年,手感溫潤,寫字順滑,另一支不過是上週在超市為了湊整隨便拿的。
他把自己手中那支遞了過去。
時初很少有這麼不專心的時候,以往他在圖書館學習,從書中抬起頭來時才發現太陽已經走過了半個天空。
但今天他知道在一小時的時間內,秦煜翻了兩頁紙,對著英語題抓耳撓腮,最後撐著下巴打起了瞌睡。而他自己手中的書也才將將翻了八九頁。
中途四人桌中的一個人背起書包下樓,另一個也在不久後起身上廁所,秦煜清醒了點兒,從桌子那邊俯身過來小聲問時初閱讀題。
每張桌子之間距離不近,時初衡量了一下這個音量不會打擾到其他人之後,快速掃了一遍閱讀原文給秦煜講題。
講完一道,秦煜眼睛亮了,“你一講我就懂了,那這道呢?”
連著講了三道題,去廁所的人回來了,時初說:“你先別寫真題,單詞量太少了,先背單詞吧。”
秦煜坐回去,時初繼續看書,剛看了一行字,旁邊手機就亮了一下。
秦煜問他,你有舊的四級單詞書嗎?我沒買。
時初說,我回去找找。
秦煜馬上回他,那我明天還坐這裡,你明天帶給我吧。
時初打出一個“我”字,半天沒想好拒絕的理由,最後還是答應了。
因為秦煜這句話,第二天早晨時初六點五十五準時睜眼,拿著手機搶座位,搶完後才用朦朦朧朧的意識思考,他到底為什麼要廢這個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