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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5月,清水大隊。
早上起了一層薄霧,太陽甫一升起,那層霧便散了,只在草叢間凝了無數的露珠,在初升的紅日下晶晶亮亮。
丁苗揹著個背簍,從村外緩緩走了過來,朝著大隊部走去。
背簍裡裝了滿滿一簍鮮嫩的青草,是用來餵牛的,牛養在大隊部的牛棚裡。
已經有不少人下地幹活了,都是趁著大隊還沒上工,先去自留地裡幹一會兒。
看到了丁苗,婦女們撇了撇嘴,嘰咕了幾句,然後滿臉鄙夷的走開了。
男人們卻是都忍不住的朝她看上一眼,心裡感慨:立陽媳婦生的還真是好看,孩子都5歲了,還白嫩嫩水靈靈的,比沒結婚的大姑娘都俊俏。
這相貌,這身段,怕是整個向陽公社都找不出第二個。
只可惜不是個正經過日子的,中看不中用。
不過有個這麼標緻的媳婦,是個男人都願意當祖宗供著吧……
不等再浮想聯翩,就被自家媳婦擰著胳膊拽走了。
丁苗到大隊部的時候,福大爺正在打掃院子。
福大爺是隊裡的牛倌。
牛是大隊的寶貝,比人都金貴,合一村之力精心伺候著,為方便照顧它,福大爺一直住在大隊部,就住在離牛棚最近的那間屋裡,這樣牛棚裡有個風吹草動,他第一時間就能知道。
福大爺聽到動靜,抬頭一看,見是丁苗揹著一簍草來了。
他心細,看丁苗走路有點瘸,忙放下手裡的掃帚迎了過來,“腳咋了?”
丁苗,“割草的時候不當心崴了一下,不礙事……福大爺,我把草放牛槽裡吧?”
福大爺過來幫著丁苗把背簍放下,“可不敢,草上有露水,直接給牛吃,牛吃了可是要拉肚子的,要晾幹了才能喂。”
說著正要把背簍裡的草倒出來,丁苗喊住了他,然後低頭在青草裡扒拉了幾下,從裡面扒拉出來兩個小瓜。
小瓜不大,也就孩子拳頭大小,金黃的瓜皮,細小的絨毛上沾了露水,水潤潤的鮮嫩。
而且瓜香濃鬱,離老遠就能聞到一股香味。
福大爺聳了聳鼻子,稀罕道,“這是啥瓜,咋這麼香?”
丁苗,“我也不知道是啥瓜,割草的時候看見的,瓜藤上就結了三個,有一個給鳥兒吃了,我看鳥兒吃了沒事,就把剩下這倆給摘下來了。”
說著把其中一個遞給福大爺,“福大爺,你嘗嘗。”
福大爺心裡再饞,也不會要這個瓜,推讓道,“歲數大了,吃不得生瓜梨棗了,吃了容易鬧肚子,你拿回去給東東吃。”
說完,把背簍裡的草給倒了出來。
福大爺不肯要,丁苗只好把兩個小瓜又放回空了的背簍裡,然後背起來,“福大爺那我走了,下午我再過來。”
福大爺,“下午不用來了,下午去犁地,叫它自個兒啃草吃,也撒撒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