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遺書中,田海超寫清了自己殺人的原因,是冉兵在學校長期欺壓自己,自己不甘受辱,一時沖動,將冉兵殺死,覺得自己死罪難逃,隨上吊自殺,最後還寫到希望父母不要埋怨自己不告而別,希望雙親好好活著,不要太傷心等等,寫好之後,田海超就找了根繩子把自己吊死了。
“小超啊,俺的孩兒啊,你咋恁狠心,扔下娘一個人咋活啊。”
“小超啊,娘不好啊,臨走沒有讓你吃頓飽飯啊。”
.......
田海超的母親苗雲從昏迷中醒來後,一直是迷迷糊糊的,好半天才從失去兒子的震驚中緩過來,是嚎啕大哭,哭得悽涼,哭得傷心,哭的周圍人也跟著不住的落淚。
“警察同志,您說說,俺孩為啥要死?他到底犯啥事了?”
田滿倉強忍著心中的悲痛,抓著趙友平的手問道,他就兩個孩子,一男一女,小女兒還在上初中,也是住校不在家,中年喪子對他來說是個不小的打擊,可是這心中再難過,他也要弄清楚兒子自殺的原因,不能夠就這麼不明不白的走了。
趙友平有些犯難,不知道該怎麼回答田滿倉,兇手自殺了,而受害者還好好的躺在醫院接受治療,田海超那幾刀,並沒有傷到要害部門,冉兵只是流血過多昏迷,頂多算得上皮肉傷,休養一陣子就好了。
而從遺書上看,田海超也可以說是被冉兵逼死的,本來白發人送黑發人就是人世間最痛苦的事情,要是讓田滿倉知道,被田海超捅傷的人沒有死,自己的兒子由於害怕,錯判了結果才自殺的,那還了得。所以趙友平覺得事情的真相還得與上級商討之後,才能夠通知田滿倉,隨以案件還需要進一步審理為由,暫時打發了田滿倉後,就帶著人離開了。
第二天,田滿倉還是從趙友平的口中得知了兒子自殺的真相,本來趙友平是不願意說的,可是上級部門不同意,很簡單,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有權利知道事情事實經過,而且執法機關必須根據案件的情況,防止或阻止事態惡化。
弄清楚兒子自殺的真相後,悲痛欲絕的田滿倉立馬就不幹了,好嗎,原來自己的兒子是讓人給逼死的,那可不行,對方必須給自己的孩子償命,在親朋好友義憤填膺的慫恿下,夫妻二人是兵分兩路。
田滿倉帶著人,將兒子的棺材抬到了三中的校門口,搭靈棚,燒紙錢,請戲班子在那裡是吹吹打打,鬧得是烏煙瘴氣,非要學校給一個說法,很簡單啊,學校的老師和領導沒有盡到責任啊,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受盡了欺辱,沒有一個老師出面解決。
苗雲則領著一幫婦女,找到了冉兵治病的醫院,又哭又鬧,非要冉兵給他的兒子償命,說要不是他欺負自己的兒子,田海超就不會想不開自殺,自己的兒子不能白死。
冉兵的父母不幹啊,哦,我兒子被你兒子紮的跟血葫蘆似的,險些沒有把命丟掉,不找你要醫療費就算不錯了,你兒子想不開上吊死了,還要我兒子給他賠命,哪有那麼好的事情,也找來了親朋好友和苗雲對著幹,雙方就在醫院打了起來。
這樣一來,事情鬧大了,學生們不能正常的上學、放學,老師們不能安心的教學上課;醫院裡的醫生和護士也不能安心的上下班,住院的病人也不能安心的治病看病。田滿倉和妻子苗雲的不合理行為,嚴重的擾亂了正常的社會治安,最終引起了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在執法機關的強勢介入下,田滿倉一家才終止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隨後,由政府相關部門出面進行調解,田海超傷害冉兵一案,從各個方面來講,冉家、田家,包括學校三中在內,三方都是有責任的,只不過責任大小不一樣而已。
經過多次協商,最終決定,冉家和學校各賠償田家一部分錢作為賠償金交給田家,而冉家不再追究醫療費的問題,畢竟死者為大,人家的兒子都死了,再計較其他的問題沒有意義,冉兵的父母捏著鼻子認了,不過這錢掏的不舒服啊。
學校方面也捏著鼻子認了,畢竟這件事發生在校門口,可以說是受了無妄之災,沒責任也變得有責任了,賠償的錢由教育部門出了一部分,剩下的則是學校老師和學生們的捐款。
雙方賠償的錢不是很多,畢竟田海超是自殺,本身擔的責任要多一些,賠償金只不過是道義方面的資助,田滿倉夫妻兩個只能接受現實,在三天後將兒子埋進了自家的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