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寧進了臥室換衣服,一轉頭,就看到了床頭邊的炕箱上擺的照片。
木製相框圍著彩色的相片,玻璃微微反光,讓她看不清上面的人臉。
她端起相片仔細看看,隔著玻璃戳戳上面謝溫時的臉,彷彿用手指親親他。
放下相片,她跑出臥室。
謝溫時正把衣服跑進水盆裡,抬頭一看變笑了,“怎麼穿我的背心?”
他的背心穿在她身上鬆鬆垮垮的,一直垂到腰臀的位置,露出大片雪白肌膚。
申寧扯扯自己的衣服,露出吃驚神色。
“我還以為你喜歡我穿你的衣服呢,你昨晚明明——”
話沒說完,已經被謝溫時捂住了嘴巴。
他微笑道:“好了,不用說了。”
申寧無辜地眨眨眼,扯開他的手,在屋裡亂竄。
客廳裡有了新桌子,上面擺了厚厚一沓報紙,旁邊是攤開的筆記本,已經寫到了三分之二的厚度。
她好奇地看了兩眼,是謝溫時的字跡。
“你在寫什麼?”她摸了摸筆記本的厚度,有些咂舌。
要是她的話,光抄都得抄一個月吧。
“私下裡寫的隨筆,”謝溫時道。
他在家裡寫東西從來沒隱藏,由著申寧去看,但她向來憊懶,絕不可能主動看書。
申寧隨手翻了兩眼,沒耐心看下去,便問道:“這是文化局讓寫的嗎?”
文化局的工作清閑,事也不多,只要每天四處找素材然後寫作就好。
謝溫時卻搖頭,“臥室裡的才是文化局的。”
文化局能寫的東西都是符合上面要求的,他能寫,但不愛寫,工作之餘,私下裡寫的都是自己喜歡的東西。
他從來不停筆,他不停地寫,用一張張紙頁,來保持自己旺盛的創作欲。
總寫死板枯燥的東西,一個人的靈氣會磨滅掉。
他往自己的頭腦裡灌輸知識,安靜寫作,只等著風向轉變,他真正想表達的東西重見天日的那一天。
申寧不懂這些複雜的東西,但她知道謝溫時總是在看書、總是在寫。
她把筆記本小心地放回去,還特地撫了撫平整的紙面。
生活在按部就班的進行,自從平安路混戰一事後,申寧徹底打響了自己的名號。
別說公安局,連方圓十裡的混混,都對她的名字敬而遠之。
她在公安局逍遙自在,沒事就巡巡邏執執勤,有事的時候,就擼起袖子解決解決案件。
不說靈魂人物,也成了公安局硬實力的一道關鍵人物。
而謝溫時,也迅速地在文化局站穩了腳跟。
他在文學上的天賦和靈性是天生的,何況在童年和少年時,又經過了認真的教養,這些都讓他即使是寫枯燥無味的報告文學,也能寫出自己的味道。
稿件投報的回信一封封寄到文化局,別的不說,同事們的眼光已經刮目相看了。
有人笑著打探謝溫時:“要不是我們知道不能,簡直懷疑你是不是各大報紙親戚了。”
謝溫時從桌面上鋪滿的報紙上抬頭,微微一笑。
“天天把書從早看到晚,文章從早寫到晚,就不愁稿子投不出去了。”
話語溫和,隱含的意思卻不是那麼簡單。
那個同事訕訕一笑,鑽回了自己的工位。
謝溫時搖搖頭,繼續埋頭寫著東西。
下班後就是自由時間,他在家時只寫自己想寫的東西,至於這些工作,他都得在下班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