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萍目瞪口呆,問了句不符合身份的話:“她睡一個屋,你們睡一屋?”
她完全沒往這方面想過。
劉春蘭什麼都知道,為了維持婚姻,接受丈夫和另外一個男人在眼皮底下發生關系?
陳萍清晰聽到腦袋爆炸的聲音,喃喃道:“你們,你們怎麼做的出來?不能開房嗎?”
“不能,張教授怕被人認出來。”任正清悽涼一笑:“我們這種人啊,活的很痛苦,相愛不能在一起,不得不娶一個壓根不愛的女人,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每一天都是煎熬。”
陳萍一句都沒聽進去。
為什麼?
劉春蘭為什麼這麼做?
甚至為了隱瞞真相不惜對警察說謊。
陳萍使勁搖搖頭:“劉春蘭事後找過你嗎?”
“沒有,我給她發過資訊,沒回。”任正清又哭了,使勁拍了拍單薄的胸口,“葬禮那天我去了,大老遠,她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冷的像屍體,我感覺我進去的話,她可能會把我殺了,嗚嗚嗚,警察姐姐,我真的好難受,不管怎麼說,我有逃不脫的關系,這段時間裡,幾乎天天做噩夢,要不是還有父母,我真想隨他去。”
陳萍絲毫沒感到感動,她忽然想起臥室牆上掛著的那張結婚照,輕聲道:“不,你不愛他。”
任正清茫然:“你說什麼?我不愛他?不可能,我自己最清楚了,喜歡我的人很多,有錢的,帥的,我都沒動過心。”
陳萍深深看他一眼,轉身離開。
“警察姐姐,話還沒說完呢。”任正清追了幾步,大喊道,“您還沒告訴我,我會不會被抓起來。”
沒錯,他最擔心這個。
陳萍擺擺手:“暫時不要離開學校。”
這裡面挺複雜的,涉及到犯罪義務來源,按照任正清的說法,他沒有預知到結果,因而不産生義務,大機率不構成過失犯罪。
真相,至此水落石出。
陳萍明白了,又不明白。
想要立案,還需要劉春蘭的供詞。
陳萍把地點定在劉春蘭學校旁邊的茶館。
比起第一次見面,劉春蘭明顯憔悴了很多,她一身黑色衣服,不知道工作需要,還是紀念亡夫。
陳萍感覺像後者。
事情進展的非常順利,劉春蘭看了幾眼任正清的供詞,笑了,她沒解釋為何說謊,問陳萍:“陳警察,你結婚了嗎?”
陳萍老老實實搖頭:“單身。”
劉春蘭端起茶,沒喝,她晃動茶杯,似乎晃動的茶水裡有什麼玄機:“那你全心全意愛過一個人嗎?”
陳萍再次搖頭。
談過幾個男朋友,或許愛過,談不上全心全意。
“愛一個人最高的境界,不管他是什麼,人也好,東西也罷,哪怕他不愛你,也要不圖回報成全他。”劉春蘭語氣宛如給學生講課舉例子,“比如我,認識的時候就知道他喜歡男人,可我還是義不容辭嫁給了他,哪怕他約法三章,分床睡,不發生性關系。”
陳萍:“你.......”
陳萍不知道該說什麼,她來之前,自認已經想通一起,做好了足夠的心理準備。
劉春蘭隱瞞真相,就像當初蓋住屍體保持最後的體面,她不想丈夫死後遭人非議,是個喜歡男人的死變態。
她的愛,應該來自幾十年的生活。
但這算什麼,結婚之前就知道了?
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