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哭聲,撕心裂肺。
梁景瑤悄悄離開。
她上任之前雄心萬丈,伸張正義,管人間管不了的事。
她太天真了。
謊報情況的褲衩男以過失殺人被起訴,最終未成立,因為,火災現場,的確有人被困,他的情婦。
他也沒想到情婦被搶先一步救下來。
楊睿肯定要進去救人的。
該死的人為什麼不死?
梁景瑤不知道什麼時候來到了褲衩男家樓下。
七天過去,他妻子已經原諒了他,看在孩子的面上。
褲衩男妻子看看樓外的夜色,低聲勸道:“還不算太晚,你還是過去看看吧,我陪你,帶上孩子,別管怎麼說,人家因為你而死。”
她是個懦弱的女人,也是個善良的女人。
一個大活人就這麼活活被燒死了,去救自己的女兒,事發到現在,換做她的話,早跪人家門口了。
怎麼打,怎麼罵都是應該的。
褲衩男狠狠瞪了她一眼:“你懂什麼?去了之後呢?纏上怎麼辦?”
女人鼓起勇氣:“你不去,良心過得去嗎?”
“良心和錢哪個重要?”褲衩男振振有詞道,“咱家房子燒沒了,沒保險,一百多萬啊,就這麼沒了,要是再被賴上,你出錢啊。”
說到錢,女人沉默了。
男人說的沒錯。
她是個家庭主婦,女人剛上小學,正是用錢的時候。
女人幽幽嘆口氣,她心裡堵的難受,走進屋,沒掖著藏著,當著男人的面,拎起裝滿紙錢的塑膠袋下樓。
英雄的頭七啊。
男人沒良心,她不能沒有,雖然自己的良心不值錢。
紙錢染紅了她憔悴的臉,一陣風起,灰燼打著旋兒飛上夜空,不知飄去了哪裡。
她沒看到,一個身披橙紅色披風的年輕女子忽然消失不見。
梁景瑤也不知道要去哪裡。
恢複真身的喜悅早沒了。
她來到了褲衩男情婦家樓下。
褲衩男是單位裡的小領導,有那麼點權利,情婦是她的下屬。
她的丈夫,還被蒙在鼓裡。
她已經睡了。
作者有話說:
心情沉重,這章不加別的內容了,單獨送給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