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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職警員撥通電話詢問負責這方面的同事,結果令人失望,文職警員說:“根據目前派出所上報的訊息,本市市內幾個區並沒有類似的失蹤人口,不過,相關部門會透過網路加大搜查範圍,得到新訊息後會立刻上報市局。”
會議室外面傳來敲門聲,李健武喊了一聲進來,一個身材粗壯的男警員拿著一張白紙走進會議室。
李健武站起來拿過白紙草草一看,然後他支走男警員,對馬林說:“這些文字是嫌疑犯親手寫的,內容有些……還是你自己先看一看吧。”
馬林把白紙按在桌面上,紙是普通的粗軟的白紙,白紙上的每個字很粗大,雖然是一筆一劃寫的,但整體看起來也不是很規整,看得出來寫字的工具很特殊,是一種粗粗的蠟質鉛筆。
馬林可以想到,這種鉛筆質地很軟,萬一嫌疑犯有輕生舉動,不至於用鉛筆來自殺,用這種書寫工具,警方可謂是用心良苦。
紙張上面寫滿了字,實際字數並不多,內容如下:
“我以為已經摔死了,可是睜開眼睛後我感覺自己還活著,四肢健全,我坐起來,想不明白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只知道自己昏昏沉沉睡了很久。我的內心依然很愧疚,我對不起她,我已經六十八歲了,而她還是個二十多歲的孩子,我真不敢相信我這把年紀的人能做出那種禽獸不如的事情來。我知道現在的我已經不是原來的我了,在這裡我是伊立文,我被他們控制了,是那些藥物害了我。我吃了那些藥物後,不能夠控制自己的慾望,我害死了一個小姑娘,我現在只想死,死了就能解脫了。我知道我身處在地下室,不是很黑,我到處摸索,經過一個角落的時候踢翻了一個鐵皮桶,揭開方形鐵皮桶的蓋子,裡面裝的是車用汽油,地上還有幾只一樣的汽油桶,我一手提起一隻走上去。夜深人靜,我又在廚房裡找到一盒火柴,然後我就放了火。我想死,是為了贖罪,可是大火熊熊燃燒,面對真正的生死,然而我卻退縮了……”
馬林盯著白紙反複看了將近10分鐘,李健武和鄭超都很不耐煩,鄭超忍不住問:“怎麼樣,馬警官,有發現嗎,上面的內容對案件有幫助嗎?”
李健武說道:“文字裡面提到了一個名字,我曾經多次問過嫌疑犯,他都沒告訴我,原來他是有名字的,叫做伊立文。”
馬林抬起頭,環視了一下眾人,才說:“這一篇文字暗含的內容其實挺多的,而且還把案件引入了更深的謎題之中,其一,比如第一句話說的是他以為自己摔死了,結果沒死,四肢也沒有骨折,起碼他可以跑出去放火,讀到這裡時我就想起院子裡那具年老的男性屍體,法醫說屍身上有多處骨折,我想不通,這兩個人之間會有什麼關系;其二,接下來他說自己傷害了一個二十多歲的女性,而且做出的還是極為齷齪的事情,因為他用了‘禽獸不如’這個詞來形容自己的所作所為;其三,後來他又寫到他被某些人控制了,透過某種藥物,這令我想起從小洋樓地下室搬出來的那些醫用裝置,似乎佐證了小洋樓裡面的人正在進行著某種隱秘的人體實驗;其四,最後寫的是用汽油放火的過程,這些與消防隊提供的資訊相吻合,看來嫌疑犯在這一點上並未撒謊。”
李健武等待馬林把四個疑點說完,他立刻說道:“我也發現了一個非常可疑的問題,文字裡,他說他的年齡已經有六十八歲了,可是我審問的嫌疑犯根本沒有那麼老,我覺得他的實際年齡不會超過五十歲。”
鄭超同意地點點頭:“兩個人年齡之間相差二十年,我和李警官都不可能同時看錯的,那麼會不會是嫌疑犯有意或是無意之中把自己的年齡寫錯了?”
馬林挑了挑眉毛,這個細節也讓他充滿疑惑,他說:“寫錯的可能性也有,但我認為不大,不過,你們想一想,六十八歲這個年齡倒是與男性屍體的年齡相近。”
李健武提議說:“馬警官,趁著局裡沒下班之前,要不要讓文職警員去查一查‘伊立文’這個名字?”
馬林很認同,他點頭說:“那也好。”
李健武吩咐一個文職警員說:“根據‘伊立文’這個名字,你現在去資料室上網查一下吧。”
文職警員應聲離開後,馬林說:“不過我認為這個名字更像一個代號,依靠‘伊立文’查出線索的可能性不會太大。”
李健武試探著說:“馬警官,你要不要親自去審問一下嫌疑犯,你覺得有這個必要嗎?”
馬林重重地點點頭:“當然有必要,今天晚上我要親自審問一下這個人,希望李警官能夠幫我安排一下。”
李健武笑了笑:“這個沒問題,局裡領導命令我和鄭超全力配合你的工作。”
馬林站起身,對於剛剛接手的新案件,他總結性的說道:“昨天我接到津海市發來的電子傳真,大致看了看縱火案的基本情況,我並沒有認為這起案件會有多麼複雜,雖然火場發現了一些疑點,起初我只認為這是一起稍微複雜些的殺人藏屍謀殺案件,可是,從今天早上到現在,我花費了大半天的時間,透過對案件相關人員的進一步瞭解以及對現場的走訪,我認為該案件很可能涉及到了另一個更有深度的領域,究竟是什麼領域在沒查清楚之前我沒必要說,說了容易擾亂你們的辦案思路,等到我可以找到十拿九穩的證據之後,我必然會告訴大家,好了,今天的會就開到這裡,我需要一個人安靜地思考一下,也需要休息一下,今天晚上,我親自審問縱火嫌疑犯伊立文。”
……
9月3日,20點15分,津海市公安局審訊室。
窄小的審訊室只有馬林和縱火嫌疑犯兩個人面對面地坐著,這一次嫌疑犯的右手被銬在了椅子上,所以右手無法動彈。
這時候,馬林拿出一張表格和一支以前用過的那種蠟質鉛筆,他把紙和筆推給嫌疑犯,並要求嫌疑犯用那支筆填寫表格。
嫌疑犯不是左撇子,因為右手無法動彈,他只好順從地用左手握住筆去寫字。
表格需要填寫的內容無足輕重,用不熟練的左手去填寫才是最重要的。
因為一般人習慣使用右手,突然以左手寫字,大腦指揮手的習慣動作就會改變,這種原有的規律一旦被改變,會讓人的腦波産生微妙變化。
因此,嫌疑犯的身心更容易混亂更容易心神不寧,被審問的嫌疑犯想要用大腦組織撒謊的語言就會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