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起草合同的並非南雁,但在後續的補充合同條款中,一些關鍵資料還是南雁定下來的,比如說違約金。
合同是對雙方的約束。
荷蘭準時提供這些設施裝置,而中方則是在規定時間內支付款項。
違約都是五倍賠償。
想來荷蘭人壓根沒太留意這一約定,想要拿捏他們。
南雁可不答應。
不止要準時發貨,她還要賠償。
再度和南雁見面的範德維爾在聽到對方的訴求後,臉如豬肝色,“女士,您這樣做並不合適。”
“那容許我提醒一聲,有違約意圖的是你們,因為你們而導致我不得不出國,我甚至沒有找您索要誤工費,只是差旅費而已。這麼說來我應該請一位律師,讓他幫忙出面來協調。”
範德維爾冷笑一聲,“需要我為您介紹嗎?”
“不用。”
荷蘭人與南雁的第二次約會不歡而散,差旅費用讓範德維爾很不高興,他怎麼可能答應這些無理的要求?
然而在接到法院的傳票後,荷蘭人勃然大怒,“她怎麼可以這樣?”
竟然真的去法庭起訴了他們!
難道就真不怕,耽誤了生産工期?
南雁當過律師,寫訴狀是基本能力,花了點錢找這邊的律師諮詢了下,確定符合荷蘭本土的法律條規,就等著法院調解。
這類案件,先調解。
如果調解不到位,再法庭見。
顯然,荷蘭這邊還是很希望能夠調解順利。
南雁再提出要求後,範德維爾的律師很快就答應了下來。
跟她多費唇舌壓根沒必要,但是看那些合同條款就知道,人家可不是腦袋一熱就拍板定下來好幾百萬的裝置。
這一波本來就是沒理虧三分,簡直是自取其辱。
倒是範德維爾不甘心,“希望你能找到技術工人,不然我怕這些東西就算準時準點到達你們國家,也是破銅爛鐵一堆。”
撕破了臉的人並不打算就這麼放過南雁。
坑了他們一筆錢,總要再吐出來才是。
設施裝置的安裝需要技術工人,這些工人的價錢可不低,回頭只會更高!
南雁笑了起來,“鈹銅爛鐵?您對自家公司的産品這麼沒信心嗎?”
律師聽到這話後忍俊不禁,這位東方女士還真是敏銳。
“如果知道您是這麼評價自家産品的,範德維爾先生,我之前壓根不會選擇與貴公司合作。”
南雁笑著離開,留下範德維爾面色不佳。
好一會兒忍不住道:“希望再也見不到你這個討厭鬼。”
律師覺得這位先生十分幼稚。
但他的威脅還是讓任雪松有點頭疼,“他肯定不會安排工人,那咱們怎麼辦?”
“自己來唄,又不是什麼天大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