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後林洛遙很長一段時間都沒再出現,如他所期待,她必然是知難而退了。會有失落的感覺嗎?當然不會,硬說有什麼感覺的話,就像是每天都來向自己討吃食的小狗有天消失了,也許是被人領養了,也許是被車壓死了,會這樣稍微想一下,但絕不會動心思去大費周章找一隻流浪狗。
只是當偶然看到別的人在一臉開心地喂那條小狗時,該不爽還是會不爽一下的。
邰曉手插在手袋裡,不近不遠地看著學院草坪邊的一個長凳上,林洛遙和一個不知叫什麼的男人坐在一起,那男生熱心地在教她指法,眼毒的他不需要仔細確認,也瞧得出那是哪種指法。
那個男生是誰?好像在主修課上見到過。記不住名字的家夥,正露出如春季雄獸一般的下流表情,真是有夠難看。
“你不是學管樂的嗎?對吉他也有研究?”不知不覺,自己已經來到那兩人面前。不知不覺,話都已經說出去,在意識到那男生正用驚嚇的目光瞧著自己時,邰曉才意識到自己此時像是個見不得人好找碴的混混。
臉皮不由得一陣發熱。
“啊,是這位前輩見我笨手笨腳,才來指導一下。”林洛遙倒是先開口。
“指導?可我只看到兩個笨手笨腳的人,琴絃是你的敵人嗎?就是因為你只想著要戰勝它,才總弄得你死我亡。”說著,有意地瞥了眼她手指上更加誇張的ok繃。
他十分自然地接過她手裡的吉他,瞥了眼她旁邊的座位。原本坐在那裡的男生被他的氣勢壓倒,自發地站起來讓位。
人家讓開就是不坐的意思,所以他一點都不客氣地坐了下去,順勢將吉他抱在懷裡,吉他的光澤和手指撫摸上去的觸感,說明這把琴有在被很寶貝地養護著。
真是可憐,被好好對待,卻沒有被正確使用。想著,手指撥動琴絃,彈的正是他交給她練習的那首曲子。
男人的手,指節嶙峋充滿了力量,可遊移在琴絃上又是那麼靈活,像是有自己的生命。
吉他對他來說只是玩票的性質,可他喜歡吉他,組樂團時吉他手總是最帥的那個。就像現在一曲完畢,那個無名之輩早已知趣地離開,這種無需言語的勝負感讓他得意。
只是旁邊這個女人,為什麼每次聽他彈吉他都要哭,很破壞氣氛。
“我知道自己彈的不錯,可也沒好到打動心靈之類的層面。你最好能大聲地解釋一下,省得路過的人都在用奇怪的眼神看我。”這會才後悔自己幹嘛要主動過來找麻煩,是不是有點晚了?
他是認真的,他可是很在乎形象的,沒想到林洛遙竟然聽得笑了,她的笑點和淚點都太奇怪了。
“對不起,我只是以為在你同意教我前都再也見不到你彈吉他了,所以有點感動,我真的,真的好喜歡你……”她擦眼淚。
啥?邰曉的心跳了下。
“喜歡你彈琴的樣子,”林洛遙吸了吸鼻子,“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明明你跟我哥一點也不像,可我好想再看你彈他的吉他。”
出乎意料,資料量似乎有點大。
好在林洛遙並沒有吊人胃口的意思,這把吉他本來是她哥哥的,她哥哥是重金屬音樂愛好者,甚至自己組建了一支樂團,只不過樂團還沒出名,他本人便遭遇意外去世了,於是吉他就落在了妹妹手裡,聽上去是個順理成章的悲傷故事。
“以前我哥練吉他時我都會塞住耳朵,因為真的很吵,他強迫地教過我一陣,可我都沒有興趣……”林洛遙說:“我始終不能理解他所喜歡的音樂,我一度很討厭這樣的自己,連用他喜歡的音樂紀念他都做不到。但是當你抱著他的吉他,讓吉他彈奏出了不一樣的聲音,而且是我喜歡的聲音,於是好像也變得對自己也能夠寬容些了,很奇怪吧?明明跟我哥的音樂一點關系都沒有,卻像是找到了我與他的共通點,我想用他的吉他彈出不一樣的聲音,像你那樣……”
感覺自己好像被強制地塞進了一段兄妹情的煽情劇裡,還真是麻煩。
“對不起,我也知道自己的強人所難給你添了很多麻煩,也更加認識到自己真的沒有音樂方面的才華。你的音樂,我可能真的學不來……”她略低頭,盯著放在膝上自己纏滿ok繃的雙手,露出了無奈的神情。
現在才發現嗎?他的音樂好聽不是沒道理的,因為他技藝高超啊。
“總之,不是那種看著你就彷彿看到我哥的狗血橋段吧?你喜歡我的音樂,就算跟你哥的完全不同?”
“是的。”她認真點頭。
“真是笨。”邰曉一張帥臉難看地咧了咧嘴,“那你根本沒必要自己學啊,你只要一直看著我就好啦。”
“嗯?欸?”似懂非懂。
幹嘛那麼驚訝,真打算用完他就扔?邰曉不自在地撓了撓發燙的臉,事到如今好像不繼續說這種羞恥的話都不行了。
“我可以教你吉他,但你永遠也別想達到我的水準,所以最快捷的方法就是看著我,追隨我,成為我的粉絲,那我就讓你的耳朵滿足,明白了嗎?”
“粉絲?可以嗎?”
可以啊,望著她那雙流露出激動之情的水汪汪的眼睛,邰曉只在內心回答。
因為她超級喜歡他的音樂不是嗎?所以就破格允許她當他的粉絲吧。
“那我要供奉香油錢什麼的嗎?”
“你……”
也許越是純粹的人,往往越是難懂吧,誰教人心如此複雜,習慣了去揣測別人。林洛遙就是這樣一個純粹的人,可一旦掌握了這種人的思維方式,會發現好操作到比任何火熱的遊戲都還要上癮。
她就此成為他的頭號粉絲,邰曉不是什麼明星,可粉絲很多,他自己組的樂團在當地地下音樂圈小有名氣,加上出眾的外形和加持的家庭背景,讓他很容易就成為一群少女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