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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律師向法院提出了要求,“法官大人,我這裡有一份證物,證明這份東西和被告人預謀殺死我當事人的父親有很大的關聯。”
我看到他拿在手上的是一隻透明的密封塑膠袋,裡面是一張銀行卡,這張卡我非常的陌生,不用說,肯定是他偽造的假無證。
“這張卡裡面打入了三十萬,這筆錢是被告人買通我當事人父親公司裡面的職員,然後要將他每天的行程安排透露給她知道,這是率先的一部部署和預謀。”
原告人律師憑空捏造了一份他口中所謂的證據,然後有空xue來風的汙衊是我的所作所為。
庭上發出竊竊私語聲,我完全能夠理解,他們都覺得我一定是瘋了,會花這麼多的錢去買通一個公司的職員,就是為了打聽沈振南所有的行程安排時間,這能夠給我帶來什麼好處呢?
這份證據,就連我自己也感到費解,我要是有三十萬我去投資別人,我的腦子肯定是被驢給踢了。
相關工作人員,從原告人律師的手裡接過證據,他又拿出一張光碟,然後高舉在手上,振振有詞的說道,“法官大人,這張是我當事人和他的未婚妻結婚當天的vcr,裡面有一段對話,等到播放的時候就可以發現有一處細節非常的重要。”
那份證據又被呈上,緊接著相關的工作人員把那張碟放入讀碟機裡,法律上就可以看到沈琛當時和關小姐結婚的畫面,電視螢幕裡面出現了一段熙熙摔掉花球並且阻攔沈琛結婚的過程,這期間,我和小家夥做過眼神交流。
“畫面裡大家完全可以看到,一個五歲的小朋友根本沒有辨別是非的能力,他的印象中就應該是爸爸和媽媽結婚,在一起,可是他絕對不會知道,他的媽媽有多可惡,有多工於心計,利用他去攪亂他爸爸原本可以獲得幸福的機會,最重要的一點,大家有沒有發現,當被告人與她的兒子做眼神交流的時候,她的兒子明顯是害怕的,他的眼神非常瑟縮,還有一個小小地動作,小拳頭緊緊握著,這說明當時的他壓力很大,他對原告人有強烈的排斥感。”
原告人律師將我說的一無是處,甚至對我進行了性格上的剖析,就是要讓所有的陪審團一致認為我是一個徹頭徹尾利用孩子的利用,利用兒子來得到自己的幸福,這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女人形象。
我無話可說,原來這就是所謂的律師,這就是所謂的官司。
“被告人,我來問你,當時你是不是一心一意要破壞我當事人和他未婚妻的婚禮?”
我知道我只能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我當時過去的確是想破壞沈琛和關小姐的婚禮。
至於那些細節過程,我根本沒有機會說出口。
原告人律師對著法官微微躬了躬身,恭敬地道,“法官大人,我沒有任何提問了。”
他坐下後,輪到了沈琛出現在證人席上,我的律師向他提出疑問。
“請問原告人,我的當事人與你是什麼關系?”我的律師向沈琛也問了他的律師問過的問題。
我不知道沈琛會做什麼回答,這一刻我心裡一點分數也沒有。
“他和我是舊識。”沈琛毫不猶豫的說道。
那一瞬間,我感覺我好像身中了冷箭,渾身寒冷刺骨,真沒有想到,在他眼中我們的關系只是舊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