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可惜,卓然的父母沒有來參加婚禮。
事後才知道,直到卓然和溫彤領了結婚證,卓家還是在反對她們的交往。盡管如此,卓然的爺爺還是前來捧場了,這個在70年代留學過歐美的老派政客,倒是在婚姻觀念上非常開放,他覺得孫女選男選女無所謂,只要她開心就好。
也是在二人的婚禮上,卓爺爺走到了米冉的面前,舉杯對她說了一句話——
“小姑娘,你的《婚途》寫的很不錯,我很喜歡。”
——卓爺爺是新婚姻法的鐵杆支持者,自然也是《婚途》的鐵杆粉絲。
米冉也回敬道:“這是我一直想做的事情,寫出來也是如我所願。”
卓爺爺不無感慨道:“當年我競選市長失敗以後,就去了美國。期間,國內的婚姻法改革,我看著那些年輕人就這麼墮落了下去,被人稱作垮掉的一代……唉,我一直上書給政府闡述那個婚姻法的危害性,但是沒有人聽我的,還說我是老年痴呆了。”
米冉也明白:“畢竟當年的改革措施出來以後,短時間內,嬰兒的出生率的確增多了,只是那些孩子……都不是正正經經出生的孩子,而是婚外情産下的私生子。他們不是男女理性結合的産物,只是男女一時沖動的産物,至於惡果如何,看看現在的社會就知道了。”
“是啊,一時沖動,法律的縱容釋放出了那麼多的惡果……好在一切都過去了,下一個十年,我看好經濟再一次增長。”
米冉笑: “我更好看人口再一次增長。”
一老一少相視一笑,一切的志同道合盡在不言中。
從丹麥回來以後,米冉就開始動筆寫作了。
從三十年前那次婚姻法大變革開始,她在書中詳細地描述了許許多多人的婚途,有的走到了末路,而有的則走向了陌路。
上一代的悲劇又更疊發生在下一代的身上。
有的人恐懼婚姻,覺得婚姻是悲劇的源泉,從而拒絕了所有的愛和情。譬如她第一樁接手的案子,蘇月娉的父母親。
有的人不相信忠貞,只覺得婚姻就是隨便睡睡就好,從而走向了感情的迷途。譬如揚言一生不嫁人的胡蝶。
還有的人,本身就是時代的直接受害者——例如45歲高齡還未嫁的cathy,只因為她曾錯愛上個渣男,而該渣男妄想同時擁有多個漂亮女人,因為法律規定了他擁有如此的“權力”。
至於更多的人,在這一場大變革式的婚姻法改革中失去了家庭。親情的面具被生活摘下來以後,就變成了日複一日的暴力和折磨,甚至差點造成他們終生的不幸。譬如陸斐源和溫彤的童年悲苦。
卻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我覺得,那一場變革本身就是錯的。
她之所以寫作《婚途》,就是要替他們——那些受苦受難的孩子們發出一個聲音來——
一代人走入了歧途,受苦的只是下一代。陸斐源、溫彤、蘇月娉、cathy、胡蝶他們——都是時代的犧牲品。
她將此書命名為《途經此婚》,用那些孩子的筆觸寫出那些恩怨糾葛,用孩子的眼光去揭開那一段傷痕。
——為的是,途徑此婚,不再錯付人生。
書成於元旦前的某個下雪天。
彼時,陸斐源坐在她身邊,喝著咖啡,問她到底打算拖稿拖到什麼時候,因為老婆揚言不寫完稿子不搬出書房,陸斐源倒是催稿比她的編輯還積極。
米冉隨口一答:“好了好了,今晚我回去陪你睡。不用你獨守空閨了。”
於是男人發出迷之微笑。
書商拿到了稿子,從審核到商量出版也就兩個月的時間。
《婚途》的熱潮經歷了一年的反複,隨著特別法的出臺,議論聲漸漸消去,彷佛這個話題進入了末尾。但是隨著這一本《途經此婚》的出版,《婚途》的話題再一次進入了人們的視線裡。
在書中,編劇米冉回答了《婚途》的三個問題——
一:為什麼要創作《婚途》?
答:在我的工作和生活當中,我看到了許多不幸的年輕人,他們的悲劇根源是出生於一個不幸的原生家庭。我想讓他們的故事可以去警醒世人,不再讓悲劇重複上演。
二:你覺得《婚途特別法》是反人權主義的法律嗎?
答:人權不是慾望的代名詞。人權是可以愛憎恨,可以想我所想,愛我所愛,但是不可以用個人的慾望為藉口,去傷害無辜的他人。而重婚罪和舊的婚姻法,就是在傷害被背叛的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