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奕被氣得說不出半句話。
“那你有證據這個球不是我們的嗎?”秦尋走了出來,問他。
這小孩的衣服都是大牌,想來是哪家的少爺。
“就憑球在我手裡。”對面男孩抱著球的手更緊了。
“那球是你的嗎?”秦尋又問。
“不是。”那男孩理直氣壯地道,“我要在這等失主,你們走吧。”說完他一屁股坐下,活脫脫一個潑皮無賴。
“你!”蕭奕快被氣死了,“就是我們的,快還我們!”
秦尋拍了拍蕭奕,示意他安靜下來。
他面上一派溫和,就看著那人,眼神幹淨而直接。
許是被他盯得心裡發毛,男孩故作兇巴巴地問:“幹嘛?”
“沒什麼。”他可以確定,男孩沒什麼惡意,也知道失主是他們。但就是不知道為什麼不願意把錢還回來,“這顆球,全球限量。商家那有我的購買記錄,其價值金額過大。若你執意不還,可構成犯罪行為,能進去蹲上幾年。”
他從頭到尾都是平和冷靜的樣子,語氣也沒有太大的情緒起伏。似乎只是在說一件再稀疏尋常不過的事。
別看秦尋說得有模有樣,但其實都是假的。
可他就這麼大,不懂什麼基本法學。再加上小孩對坐牢莫名的恐懼,一時之間還真被唬住了,球從他手上滾了下來,停在蕭奕腳下。
蕭奕抱著球,氣呼呼地走了,看都沒看坐在地上的男孩。
秦尋轉身要走,卻鬼使神差地回過頭,正好撞上他臉上湧現的委屈。
很莫名的委屈。因為秦尋不知道他在委屈什麼,明明搶球的是他。
秦尋下意識從口袋裡掏了塊糖就給他,留下一句話就走了。
說了什麼,好像忘了,反正不重要。
之後那個男孩總喜歡來找他們,喜歡和秦尋嗆嘴,喜歡和蕭奕搶球。
人是一種很莫名的生物。
就像向來以溫柔面目示人的秦尋,偏偏喜歡和他互懟。懟到後面時常能把蕭奕看小,這時他們總會默契地讓蕭奕停止他的傻笑。
後來他們成了朋友。即使沒有明說,但在秦尋心裡,他們是朋友。
他的名字叫盛和烈。這是他後來知道的。
如太陽一般盛大而熱烈,很好的名字。
他們總是接伴去玩,有時去打球,有時去遊樂園。要是累了就去秦尋家聽他彈琴,順便看看風景。
按蕭奕的話來說,他家隨便一塊地都能成為網紅打卡點。
那個時候,下午於他們總是短暫而愜意的。
再後來,他們發生了爭執。
許是記憶遙遠,又許是他不願意記得,總之那段記憶變得泛黃而模糊。
他只大概記得,那天來的時候,盛和烈悶悶不樂,眼尾處還有一層淺淺的紅,像是哭過一場。
可蕭奕一直抱著自己的限量版玩具,說自己的媽媽有多好多好,沒給他說話的機會。
突然,盛和烈搶過玩具狠狠砸在地上。
一切都發生地猝不及防。
在那段並不清晰的記憶裡,盛和烈的眼裡一片腥紅,死死瞪著他們的眼中夾雜著憤怒、傷心的情緒,身體因聲嘶力竭的怒吼而劇烈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