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才是她的本來面目。
“當然開心。”於燦玉激動地回答。“你不知道這幾個月在部隊,我多想回來看看你,只是最近演出任務緊,請不到假——”
在她心中,夏臻就是自已的伯樂,因為他送的歌,把自已送上了文工團獨唱演員的首席位置。
想回來看他,同時有向他證明的意思。
自已真的非常努力,並沒有辜負他寫的好歌。
“理解。”夏臻招呼她坐下,同時泡了茶。“八月一日是建軍節嘛!肯定有很多晚會要參加,還有慰問演出。”
當然還需要排練,想唱好一首歌,需要樂隊的配合,靠一個人肯定不行。
“是啊!”見他明白這些,於燦玉就不再多說這事。
又從地上拿起帶過來的旅行包,開啟拉鍊,開始往外掏東西。
在她看來,所有感激的話都是虛的,拿出實實在在的東西,才是最好的報答。
“以後不要送東西了。”夏臻見了就有些無語。“你已經送了太多禮物,再這樣下去,我無以為報,只好以身相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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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後忽然覺得不對,頓時老臉一紅。
這話在前世,可以調侃任何女孩子,不會有人覺得問題,畢竟大家明白這是玩笑,不會當真。
現在的人哪聽過這種虎狼之詞?萬一她當真了怎麼辦?
“不許亂開玩笑。”於燦玉果然被他說得臉紅。“我可比你大了好幾歲,咱們不適合——”
說完,乾脆不再看夏臻,埋頭繼續拿東西。
儘管內心已經把他當成了最好的知己,卻從來沒想過跟他產生這方面的交集。
畢竟她已是個二十出頭的成熟女孩子,而夏臻還是個十八歲的中學生,光看稚嫩的外表,感覺兩人差了一輩似的。
“不好意思,我剛才一時嘴欠。”見她這樣說,夏臻反倒鬆了一口氣。“不過你真的不要再送東西了,我不過給你兩首歌,不值得你付出這麼多——”
上次的包裹,估計把她家的積蓄送得差不多了吧!
畢竟肉票、布票和糧票非常珍貴,是家家戶戶都需要的物資,就算於家身份不一般,也不可能取之不盡。
“放心,這次的東西不值錢。”於燦玉邊拿邊回答。“就是些部隊附近村民的特產。”
今天她帶來的東西確實不多,兩雙軍用男式皮鞋,兩件海魂衫,其它就是幾包筍乾,幾包茶葉。
會送這幾樣東西,是知道夏臻考上了名牌大學,適合他帶去學校穿。
“那就好。”夏臻見她這樣說,這才好受一些。“如果你真當我朋友,最好隨意些,不要送太貴重的東西。”
想到再過三天,就要辦酒席了,不知道她這次請了幾天假?
看到她才發現,自已不知不覺中,已經交了不少朋友。
雖然現在和她們還沒到知心朋友的地步,但是有事請他們幫一下忙,還是沒問題的。
“其實我送的東西,遠遠不如你送的貴重。”於燦玉從小在部隊長大,明白一首好歌的珍貴。“說的誇張一點,有了這幾首你專門給我寫的歌,就算在文工團混一輩子也沒問題了。”
像《血染的風采》和《月亮之歌》,只要下部隊慰問演出,都會是最受歡迎的歌曲之一。
它們和其它軍歌不一樣,不但旋律更動聽,歌詞更現代,而這一類新時代軍旅歌曲,現在部隊文工團還非常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