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十幾分鍾,法醫說:“死因可以排除病因,有點像中毒而死。”
然後又把嘴巴用小棍撬開,說:“舌根下有白色沉澱物,因該是劇毒成分。”
乘警從桌下的垃圾桶裡面,搜出來一個一次性的紙杯。紙杯中,也有白色沉澱物。
法醫說:“兇手就在這節車廂裡面。”
而我看著女人的反應,當乘警找到一次性紙杯後,她的瞳孔明顯緊縮了一下。
乘警說:“法醫先生,你能推斷出死了多久了嗎?”
法醫點了點頭,說:“這雖然很難,但幸好碰上了我。”然後就開始在屍體上檢視。
不一會兒,法醫說道:“十五分鐘和十分鐘之間。”
我看著手機時間,下午一點三十二分。我不由得皺起眉頭,要是我沒記錯的話,女人第一聲慘叫的時間,是二十分鐘前的一點一十二分。
那麼,問題就來了。男人的死亡時間不超過十五分鐘,女人卻在二十分鐘前預知了男人的死亡。就算是女人在沒眼光,活死人還是分辨的出來。
我重點看著女人,發現她的指甲蓋裡面好像有白色粉末。但我不敢確定,準確來說只是一種猜測。
但我覺得,此時該我出手。我走到了他們面前,照常被乘警攔住了。
“對不起,這裡正在查案。”乘警說道。
我說:“我是一個偵探,發現了一些異相,我覺得你們有興趣聽我說說。”
乘警立馬就拒絕了,說:“沒興趣。”然後準備攔到一邊去。
我連忙說:“我知道兇手是誰!”
乘警這才停下了手,從一旁站出來一箇中年男人,好像是他們的老大,問:“你知道誰是兇手?”
我點頭,說:“我剛才透過一些細微的線索,已經把兇手推測了出來。”
中年男人看著我,不像是在說謊,便說:“說來聽聽。”
“兇手就是這個女人。”我指著女人說道。
中年男人皺著眉頭,女人急忙:說道:“怎麼可能是我,他可是我的丈夫。”
“沒有那條規定說過媳婦不能殺丈夫,我不知道你是出於何目的殺了你丈夫,你把致命毒粉加進了你丈夫喝的水杯裡面。但因為水溫不夠,毒粉才未完全融化。”我說道。
女人說:“杯子裡面的毒粉不是我加的,再說了誰能夠證明。”
一旁的中年男人也說道:“沒有證據能夠表面是她做的。”
“時間。”我說道。
“時間?”周圍的人都疑惑一句。
我說道:“沒錯,就是時間。你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你給你的丈夫下毒之後。只在他昏迷過後就叫了出來,也就是一點一十二分,但法醫在一點三十二分給出了死亡時間最長是十五分鐘。”
“所以呢?”王思純不解問道。
我說:“你算一下時間,三十二減十二等於二十,二十減十五等於五。請問,你是怎麼提前五分鐘預知你丈夫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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