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船上離不開的人,自然希望船越開越順,不然出了問題,第一個倒黴的就是我等小市民。
我等小市民才是“與國同戚”,那些裸官,富豪,有的是移民退路,我等小市民卻是風險抵抗最低的人群,別的不說,多少小市民就指望國家信用的社保退休金養老呢。
今天入手了一本《黑旗:isis的崛起》,這本書獲得了普利策獎非虛構類獎,這種文學其實文筆在其次,關鍵在調查世界的真實。我挺喜歡看這種書的。類於《格莫拉》,某種意義上比《教父》還有意義。
“一個民族的恐怖分子就是另一個民族的自由戰士”。
看清現在的世界,就更能理解真實歷史的細節。
這樣的文學,才能真正稱為文學吧。
像世界性的當代文學,《未來簡史》或jk羅琳,都是一時之選,比如本書的很多觀點和《未來簡史》不謀而和,本書開始寫的時候《未來簡史》都還沒出版。只是我自己土裡土氣的推導比不了專業的理論。
一個暢銷書作者,要能做到金庸,東野圭吾,斯蒂芬·金,這樣的程度,腦洞和才華齊飛,大概也就算終生成就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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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夠大的閱讀量未必能成就一個好寫手,但一個好寫手卻必須有足夠大的閱讀量。
無非用心罷了。
文學吸引人讀下去的,本質在於有趣,只不過有的人喜歡甜品,有的人喜歡麻辣,口味不同而已。哪怕是經典文學,也很少寫的不有趣的。
那些大神不管文筆好還是壞。
首先要話說的清楚,簡單,形象鮮明,性格突出。
不管文字好壞,文字都是很“親民”的,這樣才有“”受眾“”。
大概我一直尋找的感覺或者風格,就是這麼個東西。
《龍之誕生》裡,布魯斯李尋找的風格。
在文字風格親民方面,可能很多經典作家,都做的不如一些優秀的網路寫手。
這也是很多讀者喜歡網路小說多過經典文學的原因之一。
人看清文字後面的風格,如同碼農看到遊戲後的程式碼,廚子看到菜譜,心中有了一個脈絡。
在形象性,和趣味性上,很多網文超過了武俠,西幻和經典文學,這也是十多年物競天擇,互相模仿,適者生存的結果。
自古文章就孕育了作者的精氣神,蘇東坡寫的詞只能關西大漢用鐵鑄大板唱,李清照的詞只能由江南女兒用象牙小板唱。
人很難走出自己的風格。
文章是人寫的。
人不能感動自己,又怎麼感動讀者?
如果你不能感動讀者,可以選擇恐懼,逗樂,驚訝,深刻讀者,只要你有一種情緒可以調動讀者,你的文章就有存在價值。
選擇自己的風格,就成功了一半。
單單以文筆而論,一些傳統作家的文筆能把文字寫活,帶著強烈的沖擊力,比如二月河,莫言。
就如劍法,連貫一體,隨機應變,不是華麗辭藻堆砌的一招一式組合。甚至劍法裡帶出了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