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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多年的時光流逝,阿盞的記憶顯然只剩靈魂深處銘刻不能忘的最後那點殘唸了。
她要找一個很重要的人,但這個重要的人名字她都已經不記得了。
我憶起當日在小林子裡,她惱怒而哀求對我說“餘事未了”的模樣。可那時的我卻是不知道她對自己口中的餘事其實在漫長年月裡不知在何時就已經不再曉得是何事了。
執念太深便是毒。
我想,前世的朱俞、今生的十夜,若知道阿盞在那個樹林,亦是當日我和阿盞大打出手的那個小林子,為見她而等了足足三百多年,她們會是怎麼樣的難過呢。
幻境收,我們都從各自的臉上看到相同的惋惜。
這件事,恐怕還是不要讓十夜知道因果較好。
但阿盞的執念又該如何是好?
皮皮慣來正直威嚴,於人命的事上從不徇私枉法。阿盞手上的人命絕無開脫理由。
小天皺眉苦臉半天,可嘆可惜長唉一聲:“從事實情況看,也不能算為阿盞蓄意殺人。首先,她幾百年前就精神失常了;第二,她受月露操控。”
狐貍頭一回沒有對旁人事用冷嘲熱諷而是就事論事語氣:“難道你要說因為精神病所以阿盞完全不用負責任了?”
狐貍雖不嗆,但小天習以為常覺得有點受嗆:“我沒說阿盞不用負責任,不過律法上的確有精神病無罪這種說法。”
狐貍的就事論事只夠維持上一句話功夫:“律法這種東西是由人主觀意定的,可改不了客觀事實。而且雖說是為人服務,可也服務不到人人。至少這句精神病無罪判的倒更像是死者和死者親近之人。”
狐貍嗆火味十足。
但他裝起正義凜然來,反刺激得小天專和他抬槓起來:“喲,你這話聽起來真像正義使者呢。你要這麼說,那我也可以這樣說,人拿刀殺人,人肯定有罪的,那刀也同樣有罪咯?阿盞是被月露操控的那把刀,所以她也同樣有罪!”
小天這個實誠人的詭辯功夫一旦上來,不曉得狐貍搬石頭砸自己腳的滋味如何。
狐貍擰眉說:“你這是詭辯。”
我差半點幾乎脫口而出“狐貍你落成了”,但千鈞一發忍住了。
小天厚顏無恥一回:“難道你剛才的意思不是刀也有罪?”
狐貍兩眉倒豎:“我意思是律法要更加公正地考慮受害者一方的感情,你不要給我胡攪蠻纏。”
小天是真和狐貍胡攪蠻纏地扛上了:“說得容易。你現在就先給我斷清楚刀是有罪還是沒罪。”
刀有沒有罪我認為可以先不評論,但小天眼下是“有罪”了——狐貍十分有要劈他的架勢。
我覺得為避他倆人戰火殃及我可能還是先走人較好。甫一抬眼,心窩子給驚跳到喉嚨根,阿盞又有要發瘋的架勢。
我趕緊招那劍拔弩張的倆人:“快閉嘴!”
阿盞方是立竿見影:“閉嘴!”
倆人倏然扭頭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