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之後,家族的旗幟才在整個河谷上空飄蕩。”
聽著黎恩熟練地吟唱這一首並不多麼美麗的詩篇,費加羅子爵有些尷尬。
因為,這真的是克利切家族的起源故事,一本三百年前由當代家主親手寫下的日記裡,還抄錄著這段原文。
酒館裡的吟遊詩人,也偶爾會對外地人說起這段歷史,來換取好奇者扔來的銅子兒。
事實上,這詩歌已經算是刪減版的了,最初的版本裡,甚至提到那位高祖的時候,還會稱贊他用烈酒賄賂水賊,在酒裡下瀉藥的機智。
那位祖先可沒有途徑搞到夠強的毒藥,就算求助於遊蕩四方的三流藥師,最後也只搞到了瀉藥……
沖進一堆臭氣轟轟,拉得站都站不穩的病鬼裡面大殺四方,這算什麼事呢?
光輝萬丈的貴族們的祖先,大多都不是什麼好貨色。
至少,不是傳奇故事裡那麼偉大光明正直的人物。
就算是神話時代裡那些得到神明保佑的英雄,還有因為爭風吃醋就使出毒計殺人全家的貨色哩。
“至於傭兵?他們殺掉了上百隻地精,還幹掉了一個五米高的怪物,拯救了紅河谷城。
過段時間,整個河谷的酒館裡都會唱響傭兵事跡的小曲。”
黎恩擺了擺手道:“當然,你可能不太在乎粗鄙的平民怎麼看。
但高貴的貴族,又有多少人的姓名不會只被紋章學家所知呢?
除非特別親近你的貴族,其他人都只會記得一片土地的開拓者和現任的主人。
如果有一天,你的領地被傳給了兒子,稅丁不再以你的名字徵稅,我敢打賭,三五年內就沒幾個人記得你是誰了。
當然,粗鄙的傭兵們的傳奇故事依舊會在大街小巷裡流傳,真是滑稽不是嗎?”
“若是你只滿足於這點就夠了,我倒也尊重您的意見,世上總不缺這樣的貴族。
而我將有一日重新點亮波諾佛爾的光輝,比起家族最早的開創者還要耀眼。
若您安於做現成蠟燭上的火苗,請至少不要蔑視燎原的火光。”
桑蘭被這麼比喻,梳的整齊的頭發都要炸起來似的。
他似乎還想要說更多,卻被費加羅子爵一把推開了。
“夠了,桑蘭!這位先生可是貴客,你喝了多少酒,怎麼可以這麼無禮?
趕緊回你的房間休息去!”
黎恩一開口,費加羅子爵就心知不妙,尤其是說到現在,他這個中年子爵都快被說服了,又何況自家這侄子同樣只是個爵士而已。
真要爭吵起來,就算這位據說一劍斬殺了巨人的瓊斯爵士不會出手打人,光靠嘴皮子功夫也能讓桑蘭這家夥喝上一壺。
老實說,費加羅子爵對桑蘭這個侄子還是蠻有期望的,畢竟他自己的兒子呃女婿都不爭氣嘛。
桑蘭也算是不負眾望,現在才二十四歲,就能妥善操持他自己的領地,和外邊的年輕人高談闊論,亦或是在獵場捕獲狐貍。
按什麼標準都算得上是不錯的青年才俊了,不過,和黎恩一比,就遜色許多。
雖然對黎恩這個本事奇大的年輕人有幾分敬重,但費加羅子爵終究也不想讓自己的侄子吃大虧,乘著這機會,他趕快把這小兔崽子攆到了一邊去。
桑蘭算是避開一劫,跑來圓場的費加羅子爵也終究是拉下了老臉。
黎恩看起來當真是一顆要冉冉升起的新星,加上一點運氣,成就便絕對不會差,費加羅子爵又怎麼能免俗,不好好套一套近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