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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何人?”
既然對方說著無禮的話,用放肆的眼光俯視這房間裡的眾人,黎恩也沒打算給他什麼面子。
“隨意闖進私人的聚會,指手畫腳,似乎有失貴族的風度了吧。”
雖然他沒有直接開口譏諷,但這樣的話也足夠令面前這個傲慢的年輕人燃起怒火。
“本人桑蘭,桑蘭·克利切。
至於你,貴族的風度?哈!”
說著,年輕人舉起手來,毫無風度地指著黎恩道:“和一群粗鄙的傭兵在一起喝酒……用下人的水杯糟蹋我們家的好酒。
那這就是你的風度咯?爵士——”
“風度,可不是根據他人的看法而定的。”
黎恩在傭兵同伴們發飆之前,便先站了起來,先是對著大家露出了安撫的微笑,當視線轉移到年輕人的身上時,卻蘊含著一種憐憫。
“年輕人,我猜你小的時候並沒有好好讀書,否則,怎麼會連最基本的常識都沒有呢?”
正牌的瓊斯——萬物之靈的聲音在黎恩的腦中回蕩,他只需要照著這話念出來,就已經是十足的打臉。
“你還記得白之王的愛將,興登堡侯爵麼?
我記得就連獸人都會嘲笑他沒有一點禮節觀念。
但這並不妨礙獸人國度破滅之後,最後殘存的獸人對他叩拜吧?”
說著,黎恩還故作回憶了一下的樣子:“我記得有個老貴族當面指責他抓獸人做奴隸,下達死命令,五年內必須把它們全部累死是不義之舉。
最後貌似……這老頭兒是被砍了腦袋,割下舌頭做收藏吧?
這並不妨礙他成為尊貴的侯爵大人。
侯爵大人嘛,自然比什麼男爵子爵有風度多了才對。”
興登堡家族的侯爵地位一直傳到了今天,雖然不是在這紅河谷附近,卻也離得不是天南地北那麼遠,不是年輕人可以隨意編排否認的。
年輕人一時面紅耳赤。
黎恩自己也一眼就看得出來,雖然年輕氣盛,但這家夥的爵位肯定還沒有費加羅子爵高呢。
“貴族為什麼成為貴族呢?不可否認,的確有血統的因素。
但無能者自然是不配繼承家業的,即便繼承了家業也會敗落,後代甚至淪落為佃戶……
而有能力的人,即使一開始只是平民,也沒有背負什麼大英雄的血脈,最終也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讓自己的血統在後世變得神聖起來。”
說著,黎恩像是表演歌劇一般,擺出了誇張的動作:“還曾記得紅河谷被成群惡狼佔據,水中游蕩著上百條巨鱷?
還記得紅河谷的第一批住民,那是流寇還是賊盜?
哦,一位勇敢的年輕人帶著他的三個兒時玩伴,殺掉了水賊的首領,建立了小小的漁村。
年輕人的兒子讓第一座城堡拔地而起,進獻一百張鱷魚皮,被封為騎士,兒子的兒子則殺散群狼,建起了紅河谷城的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