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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林海文去見陸松華,讓他引見一下趙文燦,音協的副主席,雖然他自己夠得上,但有陸松華做中間人,氣氛會融洽一點了。
“怎麼想起老趙了?”
“自從音協那邊邀請我進去,跟開了個閘似的,求曲子的太多了,商業公司還好,文工團,歌舞團的尤其多。也不知道怎麼就覺得我能寫那些歌了。”
“那你能不能寫呢?不能寫,讓老趙幫你說說?”
“我有什麼不能寫的?我有什麼不會寫的?”
“……得,那你想幹嘛?”
“原來吧,我覺得寫哪些歌不賺錢,賣不出去,參加晚會什麼的,對我也沒用啊。”
陸松華狠狠敲了他一下:“你真是要掉進錢眼裡了。”
“嘿嘿,昨天的事兒,也是給了我一點觸動,寫幾首還是有必要的,畢竟,難免碰見那圈裡頭的人,總不能左一個白眼右一個白眼的收著。我想著讓趙老師幫我看看,牽個線,找幾個合適的人,賣幾首歌出去,也攢點資歷什麼的。”林海文把昨晚的事情說了。
“賣?”
“當然了,”林海文眼珠子都瞪出來了:“我又不是那些腦子缺一塊的,白送誰肯幹啊。”
陸松華覺得自己再跟林海文討論這個,一輩子攢下來的那點覺悟都要淪喪了。
“什麼叫合適的人啊?你不是說有人聯系你麼?都沒有合適的?”
“不是那個,我跟央視還有矛盾呢,我寫的歌不能叫央視拿去唱了呀。”林海文一臉您忘了吧,可不能叫人佔了咱們便宜。
陸松華被那個賤吧嗖嗖的眼神逗樂了:“你這還沒寫出來,就擔心央視會不要臉皮用你的歌了?你寫的什麼呀?國歌啊?”
“那必然是好歌啊。誰知道央視呀,官司這都快二審了,他們還放話出來,說什麼不排斥優秀作品,還不是想找個臺階用我的劇,做它的春秋大夢。”
這個事情,都快成了業內私底下的笑話了。
央視創臺這麼多年,自從開始播電視劇,就從來沒有一年像今年這麼慘的,收視率、討論度、口碑、市場份額,全都被衛視給壓下去了。列出來的那些年度十大佳劇,青春偶像劇榜單就不說了,本來就沒有他們的事。但今年的正向電視劇榜單,官方的,私人的,央視也就是寥寥兩三個,還不靠前。可能是被逼急了,放話出來,想要在電視劇開道口子,等於吵歸吵,電視劇還是繼續合作。結果就被林海文一巴掌甩了回去,央視連夜收回之前的話,這可不就成了個笑話麼?
“你還打算跟央視槓一輩子?”
“那倒不至於,至少像是什麼郎坤這些,新聞中心那些,得被收拾掉吧?”
“至少,你口氣到不小。”陸松華擺擺手:“算了我不管你了,老趙那裡,我幫你約,約好了給你電話,你看看是你們自己聊,還是要我做個東道。”
“就在您家唄,不煩的話。”
老人家其實項少有怕煩的,更多的是怕寂寞,陸松華也不例外。
“成,還得給你賠上一頓飯。”
“不讓您忙,我從百味樓叫,叫個山珍海味一鍋燴。”
“那沾林大老闆的光了?”
“好說好說。”
……
人還沒約到,法院先開庭了,事實很清楚,當庭駁回央視上訴,維持原判——在官網、官微公開道歉。(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