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著筆挺的制服,淺藍色襯衫,領口繫著深色領帶,下面是長褲,襯衫紮進褲腰裡,很精神,也很正派。
她當時大二,十八歲,喝了酒啥都敢做,看見他那個激動呀,腦子裡還在想編什麼理由搭話呢,身體已經幫她做出來了——
她翻出一個鋼鏰,一邊唱著“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一邊往他手裡塞。
那時候她身邊全是狐朋狗友,醉得人仰馬翻,還齊心幫她唱:“趕快把它交給警察叔叔手裡邊~”
付崢看著這一堆奇葩,和手裡的一元錢,目瞪口呆。
旁邊的兄弟們捂著肚子強忍笑,都快憋出內傷。
然後就在付崢臉色要變之前,姜可他們又嘻嘻哈哈唱著“你傷害了我,我一笑而過”,溜之大吉。
……
天徹底黑下去,如一場戲演到尾聲,幕布四合。
回憶戛然而止。
一滴眼淚啪嗒地落下來,打濕了擺在窗臺的水仙花。姜可不知道是難受他真要走了,還是難受過去年少輕狂的歲月再不回來。
這個時候,手機又震了。
是一條簡訊,言簡意賅:
“下樓。”
姜可擦了擦眼睛,盯著那條簡訊看了許久,換掉睡衣,噠噠噠跑下樓。
走出公寓大門,月色悽清,混合著花香的風吹過來。
付崢就等在樓下。
他懶懶地倚靠著牆,長腿勾著,嘴裡叼著煙,手裡把玩著打火機,一點火星忽明忽滅。
聽見腳步聲,男人稍抬起眼,面部輪廓深邃,漆黑的眸裡閃著不知名的情緒。
那情緒濃烈,洶湧,卻壓抑著。
姜可心口一顫。
“困嗎?”付崢看看時間,十一點,問。
姜可搖頭。
“那走吧。”他把煙狠狠掐了。
她望著他,有點疑惑,“去哪兒?”
“帶你去浪。”
作者有話要說:
可可:去浪!去浪!
付崢:其實……最想看你浪。
可可:滾滾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