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所街頭出現了一紙告示,告示上的內容對於大部分人來說無所謂,甚至並沒有引起他們的重視!
可是對一部分既得利益團體,卻是產生了很大的威脅。
李溫突然在三山所禁人口買賣!
在大明朝人口拐賣是犯法的,就是違背當事人的意願,用拐騙與暴力手段,迫使買賣當事人。
《大明律》中,對拐賣人口有明確規定:“凡設方略,而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傷人者,絞。殺人者,斬。”
但是也有合法的人口買賣,就是當事人同意買賣自己,那麼這就是合法的,比如在明朝很普遍的家丁,還有丫鬟等這類的人口買賣。
無論是非法的還是合法的,在明朝都很普遍,即使有律法規定,但是因為利潤高,且官府的漠視,一直以來人口買賣都很猖獗。
現在突然李溫宣佈,無論非法還是合法的人口買賣,在三山所都進行禁止。
不僅禁止買賣交易,更是在之前的買賣交易,或者其他地方的買賣交易,在三山所都不認可,也就是如果有一個人在其他地方被賣,不再是自由身,那麼到了三山所,自動變成自由身,且受三山所的衙所保護!
這可謂是一個爆炸性的告示,對人口買賣這個行業可謂是最徹底的挑戰。
而李溫也是徹底的得罪了人口買賣都既得利益集團。
在告示發出不久,只有人口買賣都販子把此告示當做一回事,因為所有在三山所的人都知道李溫說道坐到。
但是因為被買賣的人一般文化水平有限,根本就是不認識字,所以他們在三山所已經變成自由身,只有他們自己不知道而已。
李溫本來以為會遇到很多人來到衙所尋求壁庇護,可是等了好久都沒有人登門,他才知道自己的方式出現了問題。
想明白過後,李溫立即改變策略與方法,一邊命人在街上敲鑼宣傳,一邊捉拿人口販子。
家將們四處出動,把人口販子捉起來,然後一一定罪,然後全部殺頭!
在新政實施的時候,自然要用重典,才能威懾住違抗之徒。
三天的時間,三山所抓了五十多個人口販子,全部都被砍頭,還有很多見勢不妙,逃離三山所從而躲過一劫。
從人口販子手裡解救出失去自由身的二百多人,李溫當他們的面宣佈,他們恢復自由身,並且三山所禁止人口買賣,保證他們不再被買賣,若是遇到人口販子,可以到衙所舉報。
李溫的行為自然深受擁護,在場的所有被買賣過的人齊齊跪倒在地,高興的哭泣著,高聲的感謝著李溫。
除了這幫人,在三山所還有更多的人已經被買賣,在各個商戶或者地主老爺家辛苦的勞動著。
李溫不能直接宣佈那幫人恢復自由身,那樣會得罪很多人,甚至危害要比收稅來的還大。
因為收稅在所有商戶看來,三山所能有如此多的海商,自然是因為李溫,對於這個事實他們還是認可的,所以一部分人願意交稅,從而得到李溫的青睞,還有一部分是隨大流,還有一部分不想交,但是看到寧波幫都被整,他們也不得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