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沈月恆,見個面你這麼猶豫什麼?莫非你還愛著我?所以不敢面對我?”
“你還真是會開玩笑。”
沈月恆輕笑了一聲,又道:“年輕的時候,哪懂什麼愛情?”
電話那邊的方喬似乎也顯得很是輕鬆:“是啊,就當是老朋友敘舊一樣,不見不散。”
……
方喬,與沈月恆在傳媒大學同系不同班的同學。
不過對大學生來說,基本上都是上大課的,因此除了本寢室的之外,其餘的同學是不是一個班的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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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喬在大學期間是一個風雲人物。
她家就是京州本地的,是在並不發達的城郊,經濟條件很是一般。
這麼一個沒有背景的女孩,卻很要強,不但成績優秀,還熱衷於學校的各種活動。
從大一開始就加入了系學生會,大三已經是校學生會的副主席。
組織能力很強,迎新晚會、文藝匯演、舞會、各種社團活動、文化節、校園招聘、拉贊助,都組織得井井有條。
按理來說,方喬與沈月恆完全就是大學裡面兩個完全不同型別的人,似乎沒有交集,更難走在一起。
沈月恆從不參加那些學校活動。
連同宿舍的男生和女生搞聯誼舞會,他都沒有去參加。
他每天除了上課外,就是在自習室溫習,在圖書館看書,在樂器樓練琴,晚自習後在操場上跑步,然後再回宿舍睡覺。
晚自習後的大學操場,其實是戀愛的地方。
像沈月恆這樣,真是一個人跑步的很少,所以那時候沈月恆得了一個外號“傻狍子”。
可偏偏方喬就喜歡上了沈月恆,還是她主動追的。
因為她覺得沈月恆很上進。
她覺得自己和沈月恆都是不滿足於現狀的人。
都是出身普通,不甘於平凡。
所以自己的各種社交活動,沈月恆的認真堅韌於專業技能,都是為了以後的拼搏,脫離之前的階層打下基礎。
她很看好沈月恆的將來。
這是一個績優股,值得持有。
越早持有,回報越大。
於是在主動陪著沈月恆晚自習後在操場上跑步一個月之後,終於成功牽手。
操場上少了一個傻狍子,多了兩個卿卿我我的俗人。
本來一切都很美好。
美好的青春,青澀的初戀。
但人總會長大,初戀總會遇到波瀾。
童話裡都是騙人的,你不是我的公主,我也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畢業前那一年,兩人分手了。
分手的原因,起因在於沈月恆的頭鐵,終結在於方喬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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