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在天津的長蘆鹽政衙門,之前只不過是每年鹽商十來萬兩的小衙門,管理的地方倒是不小,整個渤海灣,都在其治下。
長蘆鹽場現在執行的還是曬鹽法,曬鹽法的製鹽效率,在入冬之後,會大為降低,因為鹽田裡的海水被冰凍凝結,蒸發遲緩。
所以,冬季算是長蘆鹽場的生產澹季,鹽場的鹽戶,生計都難以為繼。
以這樣的情況,想要完成一年兩百萬兩的盈利目標,是根本不可能的,必須要進行改革。
薛蟠給長蘆鹽場制定的改革方向,是從曬鹽法,改成煮鹽法,煮鹽的燃料,自然就是開平煤礦。
而且,之前長蘆鹽場實現的鹽戶自治的組織方式,也不再適應薛蟠的改革需求。
薛蟠其實早在與林如海談及兩淮鹽政改革的時候,就開始思考,真正能夠讓鹽場的生產力得到最大程度釋放的方式。
而最適合這個時代的方式,就是國有化集約式的生產方式。
所以,薛蟠對長蘆鹽政的真正改革方向,其實是組建鹽業公司,進行規模化生產。
這裡的鹽業公司,與西山煤礦的煤務公司,情況還略有不同。
西山煤礦的煤務公司,其實並不負責具體的生產,是把生產下放到了礦工手裡,煤務公司只是從礦工手裡收購煤炭。
因為收購用的現銀,工錢又定得比較合理,能夠激發礦工的生產積極性,才讓西山煤礦的產量節節攀升。
到了鹽業公司,再執行這樣的方式,就不太適合了。
鹽業公司,將會成為這個時代,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國有公司,招募到的鹽戶,會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產業工人。
薛蟠到任之後,立即下令把長蘆鹽政治下的十數處鹽場的鹽戶,全部集合起來,召開大會。
會上,薛蟠宣佈了成立長蘆鹽業公司的決定。
鹽戶對這個什麼鹽業公司,不明所以,也不太關心。
真正讓他們感興趣的,是薛蟠對鹽戶的安排。
“在冊鹽戶,將直接轉化成為鹽業公司職工,鹽業公司全面負責所屬職工的衣食住行,每位正式職工每個月月銀暫定為一吊,今後會根據鹽業公司的業績和盈利情況,酌情增加。”
一吊就是一千文銅錢。
因為銀貴銅賤,官方制定的一兩銀子兌換一千文銅錢,實際上卻能兌換一千兩百文到一千三百文。
所以榮國府的月銀,才有一兩銀子、一吊錢的區別。
現在,西山煤礦的礦工,每天的工錢,能有六七十文,一個月就是兩千文左右,摺合約有一兩五錢銀子。
薛蟠給鹽業公司的職工,制定的工資標準,是一個月一吊錢,只有西山煤礦礦工的一半。
西山煤礦的礦工,是在冒著生命危險,下窯挖煤,工錢高些理所應當。
鹽業公司的職工,工作強度,雖然也不輕省,但至少沒有什麼生命危險,剛開始的工資低一些,今後才有增長的空間。
鹽戶對這樣的工資標準,沒有表現出什麼喜悅的情緒,因為他們這個時候,還不太瞭解,身份轉化成為鹽業公司職工的真正意義。
他們往常辛苦製鹽,年景好的時候,一個人一年下來,也能有幾兩銀子的收入,摺合下來,一個月也有一吊錢,並不比鹽業公司給的少。
薛蟠也沒有精力,向鹽戶們詳細解釋成為鹽業公司職工的諸多好處,等到鹽業公司真正開辦起來,他們就自然懂得其中的門道了。
當下,薛蟠下令,命各鹽場的鹽戶,集合到天津城外的海河北岸,在那裡建設長蘆鹽業公司的第一生產基地。
鹽業公司真正開工生產,要等到開平煤礦的煤炭運輸過來,而梁鵬雖然早於薛蟠,先行去開平,佈置開礦事宜了,但是第一批煤炭運輸過來,也要等些時日。
在此之前,薛蟠要讓鹽業公司把生產廠房建設起來,等燃料到了,才好開火煮鹽。
煮鹽法制鹽,沒有什麼好說的,就是架起鐵鍋,熬製海水,把水分熬幹,剩下的自然就是海鹽了。
再把海鹽中的雜質分析出來,就能製成食鹽、精鹽。
這些製鹽的方法,鹽戶們比薛蟠精通得多,不需要他這個外行瞎指揮。
薛蟠此番上任,帶來了二十萬兩銀子,這筆銀子,是從河道總督衙門的治河費用中暫時挪借出來的。
薛蟠要改革長蘆鹽政,把這個原本每年只有十來萬兩鹽稅的小衙門,變成一年盈利兩百萬兩以上,只用二十萬兩的啟動資金,這筆銀子後續還會返還給河道總督衙門,張鵬翮自然沒有不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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