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婉這幾日一直都住在桃灣。
只在八月十六那日回了一趟縣城。
府衙給的一百一十五畝地契,卻是還沒有付錢的。十六這日,她去桃林縣衙繳了款,還結識了霍炳成的妾室趙氏。
趙氏陪著她在衙門偏廳裡吃了半日茶,手續都是張五六與幾個書吏一起辦的。這裡是霍家的地盤,孟小婉甚至都沒問過一聲,趙氏怎麼說,她就讓張五六跟著照辦。
黃里正家裡的一百一十五畝水田換來了黃家父子只發配三百里的結果。而黃家之前打通了關係,在縣裡的戶薄田冊上,他家上好的水田都寫的是下等旱田,每年只上交縣裡幾擔穀子就了事。
這回官家收了去,也是按“旱田”收的,屆時上下筆墨一動,經手的書吏和班頭都能分潤不少、甚至霍炳成他爹還能拿大頭。
可黃家的案子卻突然被郡中接了手,與宋家併案處置,縣裡的文書還不及動手腳,黃家的地契就被府衙收了去。本來都以為這這些好處是必歸了府衙那班人的,誰知道太守、同知居然同時批條子將這些“旱地”酬賣給了那張信之。
既然是酬賣,這個價格又依律要再低三分,一畝上好的水田張家竟只花了三兩一畝的均價。
孟小婉得過張哲的囑咐,張哲從現代弄來的四百兩九六成色的白銀全部留在了戶房,超過定價五十五兩。
不過趙氏和一干書吏都視為尋常,很自然的收了四百兩成色好到爆的銀子,給孟小婉開出了三百四十五貫的完款證明。
回到桃灣後,孟小婉就忙了起來。
這新增的一百一十五畝地,其中有六十多畝是黃家人佃種的,其餘的也是張姓人在佃種。
大家一聽這地以後歸了張二郎的家裡,一幫子佃戶就眼巴巴的來到了張家的院子外聽招呼。
這是怕奪佃!尤其是那些黃姓的人。
桃灣張家人多,都是愁地不夠種的,孟小婉便是把姓黃的都奪佃,第二日就能找到一大把姓張的來種地。
張姓人有些家裡地不夠的,也巴巴的趕了過來,與姓黃的在院子外面涇渭分明的站開。
姓黃的都是一臉苦樣,而姓張的臉上多是期盼。
這種事在鄉間是極重要也是極麻煩的事。
被奪佃的人家立即就會成為無產者,活路斷絕,一家人只能去要飯。
所以往往主家有“奪佃”的苗頭時,佃戶們大多會採取最極端的方式,抓鬮賠命!
佃戶們抓鬮,誰抓到了,就在主家提奪佃的時候,去主家門口自我了斷,逼著主家讓步。這是一種很無奈,很悲慘也很極端的做法。
孟小婉在院子裡坐著,正在翻看剛剛上任的老叔公送過來的村裡戶憑。白鷺在一邊磨墨的手都有些發抖,這種事她幾乎年年都能聽上幾耳朵,她知道這種情況下是最容易出大事的。
可看看大娘子的表情,似乎一點都不在意。
張五六和張三七都堵在院子門前,兩父子如臨大敵。老堂哥一家人也來了,張臺和兒子也蹲在張五六兩人的身後,要是真的有什麼事,這四個男人就是孟小婉唯一的憑仗。
老叔公雖然在村裡,但是卻聽孟小婉的去了祠堂坐著。要是黃家人真把事鬧大,他能就地召集張家人過去。
苦哈哈面對奪佃這種事,里正說話也不管用,鄉民的眼中只認鋤頭和血。
張哲和孟小婉都沒想過奪佃。
但是改佃卻必須的。
孟小婉看完了戶憑,對著陳媽媽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