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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秦凝沒看這個信,結果任貴均跌斷骨頭進了醫院,她還給他寫了平生的第一封信。
可最終,成屹峰來了,路過清溪公社,先去文化站找她,才知道任貴均進了醫院,兩人才在醫院見面了。
這次,他的行程,應該也是差不多的吧?
那,他,下午應該就能到了吧?
秦凝輕輕的放下信,深吸一口氣,轉身出去另一間竹屋。
這邊的竹屋是兩間儲藏室,一間裡面是無數的茶葉、上百瓶茅臺酒、幾百甕的葡萄酒和幾百甕的桂花酒;另一間,就是各種名貴藥材、名貴字畫、錢和重要票據,以及上千件的毛衣。
她走到毛衣架子上,抬頭看著。
她該穿什麼好呢?
紅色?
太熱烈了吧?成屹峰會不會覺得,她太想他了呢?那個,她也是很驕傲的好不好!
白色?
太冷淡了吧?本來他們就已經很彆扭了,認識了三年多,才邁出第一步,是不是不太好?
粉色?
好像不適合她。
藍色?
現在她不需要冷靜,她想讓自己也有一點激情。
……
秦凝選了半天,最終,選了一件嫩黃色的毛衣。
這些毛衣都是她自己設計的,款式上都帶著後世的一些元素,簡約時尚又合身。
而這件嫩黃色的毛衣,不但顏色非常有春天的氣息,領口還織成了荷葉邊,袖子有點蓬,看起來十分溫柔可愛。
秦凝在空間換上了,下面還配了一條短短的百褶裙,在空間裡的大鏡子裡照照,真是青春無敵美少女啊!
可惜,現在這個天氣,現在這個時代,鄉下姑娘穿裙子,是會被看成不良少女的。
唉!
不能因為要談戀愛,讓自己成為農村的焦點,這也是穿越到七十年代的生存守則。
秦凝悻悻的把裙子換掉了,換成一條藏青色的褲子。
這個顏色,才是目前正經姑娘的標配。
“呼!”她對著鏡子呼了口氣:“成屹峰,我,真的很努力了,請別辜負我。”
難得的,她把頭髮低低的紮了,像第一次和成屹峰在滬上認識的時候一樣,簡單而優雅。
然後,她在空間呆呆的坐著,不知道自己還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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