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檢今日的這波操作,讓十二位內閣大臣有點轉不過來。
督查院和大理寺的權利無限擴大,一個設立地方衙門,監察天下官員,擁有監察所有大小官員,還擁有監察地方政務的權利。
更是可以緝拿證據確鑿的官員,提交給大理寺審判,,,,,,
而大理寺,直接執掌大明天下審判之權,而且是唯一的審判衙門,連刑部都不能插手其中。
至於刑部,可以說是被剝奪權利最大的衙門。
沒有了審判權,刑部的權利大大縮水。
當然,也不能小看如今的刑部,畢竟刑部衙門遍佈天下,管理地方衙役,擁有緝拿、審訊之權。
不過如今受到督查院的監督,很多手段不能再用。
這就是朱由檢早就想設立的大明三司法衙門。
三個衙門相互監督,相互協作,共同保證地方的安穩,共同保證大明官場的清廉。
當然,別說大明官場,就算是再過數百年,官場也不會清廉。
但至少能將其控制在一定範圍內,大局能夠穩定,不出大問題,就是朱由檢想要的。
督查院設立的檢察院和監察院,就是後世的檢察院和反貪局罷了。
朱由檢這麼做的原因就是為了控制大明官場貪汙成風的局勢。
至於大理寺,就是後世的法院,專職審判,不參與其他活動,完全就是為了保證大明律令的公正。
至於刑部和地方提邢使司,相當於後世的公安局。
“左都御史施邦曜統管檢察院,右都御史李邦華統管監察院,全國各地設檢察使司衙門和監察使司衙門,京師御史全部下地方,,,,,,”
“大理寺凌義渠,從今日起入內閣,統領大理寺,在各地建法令使司衙門,負責全國審判定案,,,,,,”
“刑部,熟悉律法,擅於叛案官員,入大理寺任職,,,,,,,”
“吏部、戶部、刑部、督查院、大理寺協同,儘快完善相關文案,拿出個章程來,,,,,,”
“從今以後,督查院督查天下官員,刑部負責天下違犯律令之事,穩定一方安穩,大理寺負責斷案,叛案,,,,,,”
說完這些,朱由檢鬆了口氣,大明帝國的管理體系初步完成,自己的設想總算勉強達到。
至於結果如何,就看自己的手段和那些官員的能力了。
其實大明的制度還是很完善的,只不過很多地方還有漏洞,很多官員的權利太大,完全可以一手遮天,朱由檢要做的,就是填補這些漏洞,分解官員手中的權利。
朱由檢耗費這麼多心思,為的就是分權,無論中央還是地方,很多官員的權利都太大,也就造成了一些鉅貪的出現。
而且朋黨也是有些官員權利太大造成的。
如今的大明,可以說已經沒有可以一手遮天,一言而斷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