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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終於明白了”,風塵趁熱打鐵,逼問:“請問你是怎麼知道全綵從哪個方向來?”
“是…是因為她說快到東環路,所以我……”
風塵不等任民郵說完便說:“這個理由說不通,整個東環路從頭到尾有一千多米,你為什麼知道全綵會從那個方向來,你不是不知道全綵家在哪嗎?
[把頭探出去的事]死者的駕駛位在左邊,探出頭也是左邊的窗戶。因為你當時就已經知道全綵會從哪個方向來,所以才下意識的說出了[把頭探出去的事]。”
任民郵狡辯到底:“哼,我自己亂猜的不行嗎?就算是我隱瞞了知道她家地址的事,也不能說我是兇手啊!”
“這只是我認定你是兇手的依據,接下來才是證據”,風塵對著丁奎點頭。
丁奎見後,走出了病房。
風塵繼續說:“雖然你選擇的那條路,很少有車輛通行,但卡車一直停在那裡,還是有被交警移走的風險。但,只要在車後擺上一樣東西,就可以讓交警對大卡車視若無睹。”
駱文頁緊張的問:“什麼東西?”
“修築路段時,禁止車輛通行而擺放的指示路牌。擺上那種東西,交警暫時就不會去管大卡車的停放問題。”
駱文頁說:“可現場並沒有找到那種東西啊”
“當然不會發現。因為那個東西已經被趕到現場的兇手,光明正大的從路中間拿走藏起來了,藏的位置不會太遠,應該就在事故現場的某條小巷內。當時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車輛上,沒人會在意卡車後的路牌。藏的”
任民郵試探性的說:“哼,說到底,你還是沒有實際證據嘛!”
“當然有!只要查到路牌是哪裡的,又是被誰拿走的,就可以知道兇手是誰。”
“證據在這,大家看看吧”,丁奎拿著一臺電腦走了進來,開啟錄影影片:
時間點是晚上,那是一條坍塌的公路,公路周圍擺放了幾個禁止通行的路牌。不消一會,一個東張西望的人進入影片內,猶豫不決的站了許久,最後拿走了兩個路牌,消失在監控中。而這個人正是任民郵。
“不…不可能”,任民郵不敢置信的後退一步:“那裡監控器都是壞的,這段影像是怎麼回事?!”
丁奎做出說明:“兩天前,確實是壞的,但因為某個事件,我們警方就把那裡的監控錄影全都修好了,很不巧拍下了你作案的這段影像。”
不,這也證明不了什麼,任民郵繼續狡辯著:“沒…沒錯,那輛大卡車是我租來停在那裡的,但我沒想到會引起一場車禍,我非常害怕,所以才隱瞞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