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被告律師為被告辯護。”
“證人高山提供的兩條手機簡訊,其內容的實質,仍與彙豐茶樓的老闆馬上來之前對他說的最後一句話大同小異。證人高山打了人,無論是輕與重,出現了什麼意外,從字面上看去,都是他本人造成的,跟馬老闆沒有任何的關系,馬老闆一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回複,也極為正常,誰都無法說出這個‘知’是什麼意思?它可以是任何意思,也可以理解成,證人高山打了人,把這件事告訴了被告馬老闆,他回複了一聲知道,這沒有任何的問題。所以,證人高山提供的這種證據,完全不能證明是被告指使他打原告。審判長,我的話完畢。”
“辯護有效。”
“我反對!”高山馬上激動地喊道。
“反對無效!”
“法官大人,這兩條簡訊和馬上來說的最後那句話,完全可以證明他指使我打原告。”高山更加的激動,幾乎要咆哮“公堂”,卻是立即被兩名法警制止,將其帶下庭去。
這下,旁聽席裡可是交頭接耳,一片嘈雜之聲。誰都沒有想到,這次的庭審會是這種結局,高山作為證人證詞無效,證據不足,這不是明擺著要敗訴了嘛?!
啪,啪!!
“肅靜,請肅靜!”法槌連敲:“原告,你還有什麼話要說?”
這時的李重生,內心是異常的難過,他早知道這場官司是打不嬴的,只嘆惜路名遠為自己白cao了這份心。於是萬念俱灰,他與路名遠對視的一瞬,向他傳達了自己的無奈,無助與無力。
於是,他平靜地回答:“沒有。”
“我有。”
就在一切看來似乎都已成定局的時候,忽然從旁聽席上又站起一個人,高聲對庭上喊了一句,使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到此人的身上。連被告席上的馬上來,也是萬分的措愕!
這人是誰?他,不是別人,正是彙豐茶樓的大堂經理,那個長得濃眉大眼的帥哥:“法官大人,我有話要說。”
“請把證人帶到庭上。”一個法警上前將大堂經理帶至庭上。
“證人,請報上你的姓名、年齡和職業,家庭具體地址。”
“我叫司馬雨,今年24歲,在彙豐茶樓做大堂經理一職,住在彙豐家園73號樓6層602室。”
“證人司馬雨,你要陳述的理由。”
“我可以向法庭提供,彙豐茶樓老闆馬上來指使人打被告李重生的事實真相。”
“你,你別胡說八道,小心我控告你誣陷。”這時,被告席上的馬上來忽然激動地站起,指著大堂經理警告道。
“坐下!”一旁的法警走過去,嚴厲地制止了他。
“證人司馬雨,請向法庭陳述,彙豐茶樓老闆馬上來指使人打被告李重生的事實真相。”
“那是一個月前,李重生剛到彙豐茶樓獻唱才兩天,馬老闆就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去,說要我配合他演一出戲。他說,李重生不聽他的話,撇下他彙豐茶樓這麼好的臺子不唱,偏要跑到新明月茶樓去,這是對他的輕視。他對我說,他要演一出戲,讓李重生不能再去新明月茶樓。我就問他要我怎麼配合?他告訴我說,他會有辦法讓另外的兩個女藝人,就是童真和高阿美去把李重生趕走,代價是給她們漲工資加提成,並且讓阿美的哥哥高山也去,暗示他出手把李重生打一頓,當然不能打傷,只是給他一個小教訓,但這樣一來,童真和阿美就會因此被開除,理由是阿美的哥哥打了李重生,這件事由我來處理,馬老闆裝作不知道發生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