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們剛分開。”
“那咱們去追她。希望還來得及。這傻孩子。”
葉長志急匆匆地就出門了。
葉秋生跟在父親屁股後頭,氣呼呼地道:
“這三天我們在外面餐風露宿,吃了不知道多少苦。本來說兩天就趕回來的,誰知道兩天沒賣完,姐和我就在外面又多呆了一天。
要不是産品質量好,大家接受度高,這錢哪有這麼好賺?”
想起一路賣水果罐頭的辛苦,葉秋生一聽吳寶福那是個廢洞,姐姐的錢要被騙走,亦是十分生氣。
“算了,先別說這些,制止你姐最重要,對了,你去把親家母也叫上。”
葉長志打頭先走,指揮兒子道。
“好。我這就去。”
葉秋生趕緊往姐夫家跑去,他回過頭時,發現父親走得很快,就這幾下的功夫,父親衣角一閃,已經消失在街道盡頭。
葉秋生把那個煤洞是廢洞的事情一說,吳月桂也著急了,她趕緊扔下做了一半的飯往外跑。
她腦子裡亂亂的,萬萬沒有想到,哥哥和嫂子會做局來害她,那可不是幾塊錢、幾十塊錢的事情啊,是兩萬塊啊!
她們一家幾口人辛苦地勞作了近一個月的錢,看上去來錢很快,但是其間發生了多少事情,擔了多少風險。
尤其是秋桐,還差點在路上遇到那個可怕的逃犯。
如果不是運氣好,秋桐現在已經不知道變成什麼樣了,想想清枝回村幾天,都不見人影,吳月桂愈發覺得這兩萬塊錢賺得太不容易了。
難怪,嫂子之前對她愛理不理,這一次竟然會“好心”地要把股份轉給她們,說是帶契她們家賺錢,原來是設了個圈套給她們鑽。
吳月桂失魂落魄地直往後路村趕……
“嗯,合同條款我都看過了,沒有問題。那就這麼簽訂了吧?”
葉秋桐拿起筆,對山熊和吳寶福道。
為了了解合同條款怎麼簽,葉秋桐在外出賣水果罐頭的時候,還到書店買了《合同法》,認真地啃了一遍。
不知道是不是重生轉世的緣故,葉秋桐在啃《合同法》的過程中驚喜地發現,自已的記憶力特別好,幾乎是過目不忘,讀過一遍後,對合同法的相關條款幾乎就有印象了。而且,理解能力也大大增強。
要知道,理解能力可比記憶力更加珍貴,能死記硬背,不見得能夠理解。
而理解透徹則才能把書本上的知識運用到實際中。
所以,葉秋桐用法律知識武裝過的腦袋,審查了兩份合同後,得出結論,爽快地決定把合同簽了。
這兩份合同,一份是股權轉讓的合同,一份是葉秋桐和山熊合作開發煤礦的合同,寫明瞭權利義務等,合同表示,葉秋桐擁有西山煤礦一半的股權,兩個人共同出資,收益對半分成。
葉秋桐表示無異議,吳寶福手腳麻利地在轉讓合同上簽了自已的名字,而山熊則在合夥協議上簽了自已的名字。
現在,兩份合同就缺葉秋桐的簽名了。葉秋桐拿起了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