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王月和顧佈德這兩個儒家的“叛徒”,去信奉諸子百家中其他學派的人大有人在,他們基本上都在謀求海外的職位。
在王月看來,顧佈德這是一次試驗,同樣也是對其他學派的瞭解。
王月說道:“我已經在各大城池中派遣了推吏,讓他們去負責審理南洋坊間的案件去了。”
“我還派出了一部分吏員去做宣講,在南洋的各個城池中宣傳朝廷的政策。”
“最近這些個土人殺我子民的案子是越來越多,這一點必須要嚴加鎮壓才是!”
王月臉上很是冷酷的說道。
正所謂山高皇帝遠,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
到了南洋這個地界,王法很多時候是起不到作用的,王月也就展現出了他刑名家信徒,酷吏的本色。
這一個月當中,被他處決的土人,沒有上千也有八百了。
當然,王月並不是歧視這些土人。
他執法向來都是一視同仁的,只不過按照大契的律法來講,大契子民除了罪大惡極殺人放火者之外,最高的懲戒就是流放了。
這一個月中,被流放去利亞大陸的人,少說也得有幾百。
如今整個南洋上上下下,誰都知道王月不好惹,他制定的律法更是嚴苛。
但就是在王月的嚴律之下,南洋的治安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特別是從前縱橫南洋的那些個海盜,他們基本上都被剿滅了。
這一切和被王月派出去的推吏,有很大的關係。
說是推吏,可不是一個人的意思。
基本上都是幾百人一組,有兩名負責主審的判官,再加上十幾名主簿,以及上百名大契官兵組成。
隊伍當中刑名家的弟子就是擔任判官和主簿的,他們一邊宣傳著大契的律法,一邊在各地執行懲戒。
一開始的時候,這些個南洋土人只以為都尉府派出來的這群人,不過就是做做樣子,可他們很快就發現,這些人可都不是什麼擺設。
推官的效率很高,從接受案子到調查取證,再到審判執行,可謂是快刀斬亂麻一般。
那些個違背了大契律法的人,不管你是誰,統統嚴懲。
不管是大契人還是土人,只要是犯了律法的,就沒有從寬處理這一說,等待他們的只有嚴酷的審判。
就算是十多年前有過人命在身的,那都是照樣抓來砍了。
當年或是現在做了海盜的土人,全都被吊起來打死。
失手殺過人的,直接流放利亞大陸,永世不得回朝。
這樣一統修整下來,就連那些最野的土人都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大契人不會隨便殺啊,只要殺了就必須的賠命!
就這樣,曾經混亂的南洋,在王月重拳之下迅速的走向了安定。
只要不來這裡犯罪的,那南洋就是一個通商的天堂。
但如果犯了罪,那這裡就是最可怕的地獄!
在顧佈德這邊來講,其實他追隨的黃老之學,和刑名家一脈有些相似的。
不管是刑名家還是黃老之學,他們都是尊重並相信律法的。
但區別就是刑名家認為,律法是治國統邦的根本,也是最強有力的工具。
朝廷建立律法,就是為了更好的管理和統治。
所以,在刑名家的弟子當中看來,律法不過是一種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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