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即通話鍵上出現了“卷王曲”三個字。
“卷王曲”,大名曲佳寧,大韓民國西部地檢刑事部檢察官,也是姜至閨蜜,工作上有名的卷王,淨化掉睡眠的強者,所以即使淩晨兩點給她打電話,依舊聯系得上。
嘟嘟...
電話響了兩聲,立馬被接起:“嗯,說。”
兩個字,直接明瞭。
“我今天被人潑了。”
“被潑的什麼?”
“冰水。”
“可惜,怎麼不是酒,好想喝酒,我都好久沒喝了。”
“......”姜至有些無語,“你們不聚餐的嗎?我看電視上,檢察官不是經常聚餐?”
“那是電視劇,我天天忙的連睡覺的時間都沒有,哪有時間聚餐。”
“嗯,也是。”
“所以呢?你反擊了嗎?”
“嗯,我潑了回去,還扇了對方一巴掌。”
“哈,好樣的。”
“不會被告吧?”
“會。”
“......”
“不過不是大事,不會進不去,被告大機率也是和解。”
“你們檢察官衡量大事的標準,都是會不會進去嗎?”
“不,我標準是有期還是無期。”
“......”
“行了,說正事吧。這麼晚打電話,不會是要和我探討自己會不會進去吧。”
“......”姜至沉默了兩秒,還想掙紮,“這不算正事嗎?”
“再不說我掛了。”曲佳寧威脅。
姜至聽話秒答:“我見到李赫宰了。”
這次輪到曲佳寧沉默了,可能是沒想到,有生之年會再從姜至的嘴裡聽到這個名字。畢竟當年的那場分手有夠慘烈的。
她沉默了幾秒,開口:“所以呢?”
姜至被問的有些懵。
是啊,所以呢?她想表達些什麼呢?又能表達些什麼呢?都分手這麼久了,再見到又能如何?
她雖然都明白,可心裡還是堵的難受,掙紮的辯解道:“不是......那什麼,他看到我被人潑,還幸災樂禍的,一點前任相見的禮儀都不講的嗎?”
“前任禮儀?”曲佳寧嘲笑出聲,“都前任了還需要講什麼禮儀,自然是你若安好,那還得了。我也就是你朋友得站你這邊,要是李赫宰朋友,知道你分手時對他那麼狠,肯定罵死你,還禮儀?”
姜至沉默了會,半晌才玩笑著開口,“怎麼,站我這個壞女人這邊你很委屈呀?”
“不是,”曲佳寧意識到自己話說重了,“我當然知道你是什麼樣的人,只是很好奇,當初你那麼愛他,為什麼那麼決絕的分手了呢?”
是啊,為什麼呢?怎麼就發展到那一步了呢?
交往的六年間,分手這樣的話說過無數次,也從來都是幾天就和好了,可那次什麼都沒說,卻真的那樣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