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轉過頭去看他,他對她報以一抹淺笑,似是安慰。豐哥把最後一塊蛋糕遞到林夕的手上。林夕謝過之後就自己安靜地在一旁吃了起來。
林夕那天很可能出門沒看黃歷,蛋糕沒吃兩口,啪嗒,就全掉到了地上。化妝間的地板本就老舊,林夕的蛋糕奶油就順著地板的紋理流到了兩塊地板中間的縫隙裡。林夕慌亂之間就想拿著一瓶水往地板上倒。
這時,耳邊響起了一個略帶急促的聲音:“別倒,木地板沾了水會發泡。”那個男生,那個讓她從此再也沒能忘掉的男生,忽然間蹲了下來,就蹲在她旁邊,拿出一包餐巾紙,一聲不吭地。開始擦起了地板縫隙裡的奶油。
林夕愣了兩秒,她沒想到他會第一時間來幫他,從他手上接過一張餐巾紙,還是跟自己用的一個牌子一種香型的,真是緣分。
周圍依舊充斥著嘈雜的人聲,林夕恍若未聞,她看著自己和孫逸手裡的紙巾交替著在那個狹窄的縫隙周圍打圈,她很小心,想要湊近,卻又擔心太近而失了禮數。孫逸的手,骨節分明,跟他的身材一樣,很長很細。
往鼻子裡鑽的,漸漸由甜膩的奶油氣味,變成了紙巾散發出的淡淡的古龍香。林夕感覺到,自己的臉在一絲一絲的發燙,自己的心跳在一點一點的變快,心底好似有什麼陌生的東西被喚起:
那麼多人裡,為什麼偏偏是你,看到了被忽略的我;那麼多人裡,為什麼偏偏是你,蹲下來解救不知所措的我;那麼多人裡,為什麼偏偏是你,一次一次的讓我遇見,讓我傾心。林夕,這個敏感的女孩兒,這輩子第一次,心動了。那天晚上,她知道了,他叫孫逸。那天晚上,她相信了,一見鐘情。
孫逸是經管學院的,比林夕高兩級,也是主持隊的大家長。校主持隊是採取每年一屆的方式,每年的大一新生都是由上一年的留隊幹部來帶。而孫逸,就是林夕隊長的隊長。從那天起,孫逸就經常出現在主持隊的訓練裡。
第一次來隊裡的時候,孫逸做了一個簡單的自我介紹:“大家好,我是孫逸,是主持隊上一屆的隊長,從今天起,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裡,我都會跟大家一起訓練,如果發現大家有什麼問題,我不會給大家留面子,會第一時間給大家指出來,希望大家多包涵。”
說這段話的時候,孫逸的臉上,沒有半點林夕所熟悉的微笑,語氣裡透著一股逼人的氣勢。林夕被嚇了一跳,她沒想到,一個舉手投足都那麼溫文爾雅的男生,一個會給予每個人溫暖關注的男生,竟也可以看上去那麼威嚴,甚至,有點恐怖。
林夕,有些害怕。好在那天訓練孫逸時什麼話也沒說,林夕覺得他就是很辛苦地黑著一張臉,很有氣勢地站了一晚上,一直到後來,林夕和孫逸很熟了之後,才會在心裡暗暗打趣,原來孫同學就是一隻“紙老虎”。
那之後,一連好幾次訓練,孫逸都只是靜靜地站在旁邊,時而看著大家,時而低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麼,時而皺眉,時而淺笑。但林夕總是愛時不時地望他一眼,發現他並沒有看向自己這邊,就有一種做小動作成功後的喜悅,若是湊巧,他也看向自己,她就會飛速的轉移視線,臉上出現一抹紅暈。他的每一個表情和動作,都被林夕不經意地記在了心裡。
一天晚上,沉默了萬年的孫逸同學突然開口了:“最近省裡有一個大學生主持人大賽,正在咱學校海選,希望大家都能報名參與,這對大家來說,也是一個鍛煉的機會。”
林夕最近也多多少少從學長學姐那裡聽到了一些關於孫逸的傳聞。傳說他是他們學院和學校藝術團公認的男神級人物,在他大一的時候,就創下了一年接主持數量之最的記錄,至今無人打破。但別看他顏好聲美,平常對人客氣有禮,和他相熟之後,才會發現,他其實是一個大逗比。
不管傳聞真假,林夕儼然已經成了這個傳聞中的孫逸的迷妹,既是男神讓去比賽,自然是毫不猶豫就上了。
初賽是自備稿件朗誦和才藝表演,林夕是一個哪裡跌倒就要從哪裡爬起來的人,所以,自備稿件她還是選擇了舒婷的那首詩,而才藝表演,林夕就犯難了,樂器?不會!跳舞?太醜!思來想去,好像也只能唱歌了,正好最近自己的耳機裡一直單曲迴圈著林志炫的《沒離開過》,林夕也沒多想,就它了,反正唱啥都一個樣,死馬當作活馬醫唄。
來到初賽場時,林夕一下子就蒙了,她的初賽次序是第57號,而56號,就是那麼剛剛好的,是孫逸。要是別的什麼事兒,林夕當然覺得,自己的名字和孫逸的緊緊靠在一起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然而,這是主持比賽啊!前面是一個大神級的人物,那緊跟在他後面出場的自己,豈不是分分鐘被秒成渣啊!想到這裡,林夕真是暗嘆命運不公啊,看來這次比賽只怕又是一枚小炮灰了,只希望她待會被拍死在沙灘上的時候姿勢可以壯烈一點。
比賽場地,設在一間報告廳裡,評委們坐在觀眾席第一排,選手們可以在後面隨意選擇座位。
林夕到的時候,遠遠就看見了孫逸坐在靠後的位置,因為上次擦地板的事情,孫逸也認識了林夕,但他並不知道林夕的名字,只知道,這個女孩兒是主持隊的,而已。
林夕朝孫逸那個方向走了過去,強自鎮定地和他打了個招呼,就毫無疑問地坐在了他的後面。
林夕看到今天孫逸穿的是一件黑白交織的套頭衫,以及依舊搭配一條牛仔褲,看上去,就是一個很幹淨的男生。
很奇怪,每次見到孫逸,林夕都能記起他穿的什麼。雖然孫逸每次的穿著打扮都很簡單隨意,但在林夕的眼中,就是那麼特別,讓他看一眼就能記住,但也很舒服,透著一股淡淡的書生氣,斯文儒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