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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張小把兒挖人參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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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起這個話頭,我得先往前邊說。當年我曾祖父張小把兒住在天津衛餘家大墳,他是崔老道的結拜兄弟,在他十二三歲那會兒,出去開逛當了混混兒,別人不提他大號,皆以“張小把兒”相稱。“把兒”是“把式”之意,過去說一把兒為頭等本領,二把兒次之。十來歲的半大小孩,沒能耐卻充好漢,因此叫他“張小把兒”,說不上挖苦,可也有幾分褒貶在裡邊。

當時是清朝末年,張小把兒在那時候可不是一般的窮,要說他窮到什麼地步?豈止是吃不飽穿不暖,甚至不能說“吃了上頓愁下頓”。因為吃了上頓沒下頓至少還有個上頓,而張小把兒很多時候連上上頓都沒有,一頓他也頓不上,窮得只有一件破襖,補丁摞補丁。穿到後來,連補丁都沒地方打了,他倒會想法子,再破了口子就用麻繩揪上,一身的繩頭,認識的人知道這是張小把兒,不認識的打遠處一看,還以為他是個賣粽子的。破成這樣的棉襖,張小把兒也捨不得扔,天冷了填進棉絮是棉襖,等天熱了抽出棉絮,又可以當成夾襖來穿,跟要飯的乞丐也沒什麼兩樣。一件破襖補丁摞補丁,不填棉絮的時候,穿到身上晃晃蕩蕩。他還有一論,說各位別看我張小把兒窮,三寶可是有了兩寶。別人問是哪三寶,他說,是醜妻、近地、破棉襖。老婆長得醜為一寶,好處是擱到家裡放心,更兼粗手大腳,生孩子做飯,用起來不心疼。出門混飯吃,離家近也是一寶。放到現在說容易理解,比方說上班下班擠兩三個小時的地鐵,成天起五更睡半夜,掙錢再多人也受不了不是?所以說住得近是一寶。破棉襖更好,冬暖夏涼,八面來風,還不讓賊惦記,給套龍袍玉帶也不換。如今他張小把兒“破衣、近地”二寶皆有,只是少了一個醜媳婦兒。

那時候餘家大墳旁邊有個“鍋夥”,鍋夥是什麼意思?一群混混兒地痞湊到一塊兒,推舉出一位打頭的大哥,其餘不分長幼,皆為兄弟。一個頭磕到地上,紙馬飛空,誓同生死。一般的鍋夥有三五十人,多的兩三百人也有,沒一個善主兒,全是不要命的窮光棍,他們好勇鬥狠,匕首斧子之類的兇器從不離身。白天出去開逛,到處耍胳膊根兒,搶地盤爭勢力;天黑再回到破瓦寒窯,湊在一口鍋中吃飯。素常以兄弟相稱,遇上人命官司便抽死簽兒。比方說在外鬥毆鬧出了人命,官府讓混混兒們出一個人償命,誰抽了死簽兒誰去挨刀,那是真不怕死,此等混混兒自稱“鍋夥”。

張小把兒孤苦伶仃,靠乞討過活,多虧餘家大墳鍋夥收留了他。別的混混兒在前邊耀武揚威打架鬥毆,他歲數小近不得前,跟在後邊助拳兒,搖旗吶喊以壯聲勢,有他不多沒他不少,算是湊數兒的一位。怎知他這個窮光棍混入鍋夥,惹出一場災禍不小,斷送了性命也未可知!

【2】

張小把兒混進鍋夥不久,正趕上朝廷下旨,要嚴懲天津衛的混混兒無賴。官府找藉口將餘家大墳的混混兒們帶到公堂之上,先過了一遍堂,再打進木籠,抬到城門口一字擺開,這叫曬刑。知府大人看張小把兒又瘦又小,只不過是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子,與鍋夥刁民為伍,無非跟在混混兒後邊起鬨胡鬧罷了,不忍給他動刑,有心放他一條生路,打進木籠之前又好意勸告,讓他迷途知返,在堂前磕頭悔過。張小把兒不領情,混鍋夥講究的是哥們兒義氣,逞英雄論好漢,讓他磕頭求饒那是門兒也沒有!他脖子一梗,大搖大擺地站到木籠之中,任由官兵推到城門口,放在烈日之下暴曬等死。

張小把兒平時吃不飽穿不暖,身子格外瘦小,狹窄的木籠對他來說倒也寬敞,站累了一縮身,還可以在裡邊坐會兒。一連站了三天木籠,別的混混兒都曬成了鹹魚,可他還有半口活氣兒。那一天,官府讓民夫用草蓆子裹屍,拖去義冢掩埋,搬到他這兒一看是個孩子,偷懶不埋了,倆人一搭,扔麻袋似的直接扔進了大河。

好在草蓆子捆得不緊,張小把兒落在水裡,掙紮著爬到對岸,只覺腦袋昏昏沉沉,全身發冷打哆嗦,眼看是不能活了。

真得說他是命不該絕,河邊有個賣羊湯的心腸好,看見張小把兒可憐,扶進大棚給他喝下一碗羊湯。舊時的羊湯都在路邊大棚裡賣,不是值錢的東西,只有出苦力的窮人肯喝,有錢的主兒通常不會光顧,因為一來十分羶氣,二來看上去也不幹淨,太髒了。所以說那時候的羊湯,味道好是真好,但是你別往鍋裡看,看完你可沒法喝了。湯鍋中全是羊下水,那會兒關內幾乎沒有好羊肉,羊下水更甭提了,也不新鮮,還有從母羊肚子裡掏出來的胎羊,洗都不洗,胡亂剁上幾刀,直接扔到鍋裡。由於這些個東西非常羶氣,引來一群一群的綠頭蒼蠅圍著飛。大鍋羊湯燒得滾開,上邊浮起一層黑綠色的沫子,掉進去死蒼蠅太正常了,全是在河邊扛大包的苦力來喝,掏出兩個銅子兒可以喝上一大碗。張小把兒手捧一大碗熱乎乎的羊湯,喝了個碗底朝天,發出一身透汗,他這條命算是撿回來了。

賣羊湯的好心告訴張小把兒:“官府正在四處捉拿鍋夥,天津衛你是沒法混了,聽我良言相勸,你趕快到外邊投親靠友,先躲上幾年再說。”

張小把兒磕頭謝過賣羊湯的救命之恩,此番死中得活,見識到官府的厲害之處了,再當混混兒也沒鍋夥了,不如到外邊闖一闖,討個出頭日子,方遂平生之願,如若趕上時運,升官發財了也說不定。

賣羊湯的聽得直樂:“倒黴孩子好大的口氣,你也不怕風大閃了舌頭,在城門口站了三天木籠,剛打河中爬上來,破衣爛衫一個大子兒沒有,凍死餓死倒是有份的,居然還惦記著升官發財?我看除非閻王殿上缺個小鬼兒,剛好等你去做。”

張小把兒道:“海水不可鬥量,你個賣羊湯的怎知我的前程!”

說完大話,他慌手慌腳上了路,但是一無親二無故,一時想不出該投奔何方。那兩年,山東、河南幾省發生了大饑荒,旱災連著蝗災。蝗蟲一起,遮了天蓋了地,落下來將莊稼全啃了,餓殍遍野,逃過去也沒飯吃。他記得聽誰說過:“到關東挖棒槌可以發大財。”

他這一個念頭轉上來,索性闖了關東。沿途半討半偷,說不盡的饑餐渴飲,曉行夜宿。張小把兒只聽說挖棒槌能發財,卻不想,關外的深山老林之中,又有多少妖魔鬼怪!

【3】

關外人煙稀少,遍地是寶,其中又以人參為至寶。人參值多少錢,那要看大小和分量,常言道:“七兩為參,八兩為寶。”因為過去的秤小,舊時的秤全部是十六兩一斤,所以那會兒說的八兩,相當於現在的半斤。如果挖到半斤以上的老山參,那可是得了寶了,下山賣給背了銀子收棒槌的關內老客,但凡遇到個識貨的,發上一筆橫財不在話下。

張小把兒逃出天津衛,無處投奔,打算去關外的深山老林中挖人參。他當是下地拔蘿蔔了,說來容易,卻哪有這麼簡單!

關東乃清王朝龍興之地,官府嚴禁老百姓出關,更別說進山挖棒槌了,誰敢在大清的龍脈上動土,一旦讓官府逮住了,那是滿門抄斬的罪過。不過“靠河的吃水,靠山的打柴”,王法再嚴,也擋不住有人鋌而走險。

當年去關外挖參之輩,大多是二三十人一夥,攜帶足夠的水糧,人手一根索撥棍,等到人參籽兒紅透的時候進山,起了朔風才出來,謂之“放山”,一連好幾個月,吃苦受累不說,風險也非常大,全是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吃這碗飯。久而久之形成了“參幫”,拜山神老爺,立下十三條幫規,怎麼找棒槌、怎麼挖棒槌,這些都有講究,他們這個門道兒深了去了,外邊的人也混不進去。

張小把兒只聽說關外的方言土語將人參稱為“棒槌”,其餘的一概不知,他長這麼大,連棒槌是什麼樣都沒見過,又上哪兒挖去?可他卻以為自身志氣膽略件件過人,挖幾個棒槌還不是易如反掌?簡單地說,他孤身一人千裡迢迢來到關外,冒冒失失到處亂走,東偷一頭,西討一頭,一天三頓飯,有一頓沒一頓都不計較,一路往山裡去,越走人煙越少。

那一天,他在江邊屯子裡偷得幾張煎餅,看看夠吃個兩三天,索性大起膽子進了深山,想不到卻迷了路,一連幾天都不見人跡。但見山嶺綿延,林海蒼茫,蒼松偃柏,遮天蔽日,人行其中,抬起頭來望不到天,分不出個東南西北。

關東人說在山中迷路,那是“走麻達山”了。此時可以用木棍敲打樹幹,聲音藉助山勢能夠傳出很遠,如果有人在遠處聽到,也會敲打樹木發聲,使迷路的人辨明方向。張小把兒倒有幾分見識,他撿起根樹枝,敲打著周圍的樹木,發出“梆梆梆梆”的聲響,敲了好半天,卻聽不到任何回應。正是“懸崖勒馬收韁晚,船到江心補漏遲”,走到這兒再後悔可也來不及了。張小把兒雖然膽大包天,心裡也不免打鼓,暗想:“我可別挖不到棒槌,卻走麻達山了,餓死在這不見天日的老林子裡,做了孤魂野鬼,屍骨不得還鄉……”

他一邊想,一邊走,身上又不齊整,正走得發慌,突然抬眼往前一看,驚得他往後“噔噔蹬”連退了三步,全身毛發直豎。

【4】

關東山的老樹林中有許多大倒木,那是參天古樹枯死之後倒下來的樹幹。倒木上蒼苔覆蓋,長滿了蘑菇,橫在林中,約有半人多高。張小把兒走到途中,遇上這根大倒木,剛想繞過去,忽見打林中躍出一頭錦毛斑紋的大豹,嚇了他一個半死。

關東山冬季漫長,風大雪大,豹子不多見,可也不是沒有。老虎厲害的是牙,豹子厲害的是爪。豹子沒有太大的,最多是一百來斤,那就到頭了,可是比豹子大得多的野獸,都能讓它撓住撲倒。並且來說,豹子的敏捷靈活首屈一指,論兇猛它雖然不及熊和虎,卻佔了個“快”字,跑起來一溜煙,一眨眼便到了跟前,可以說,遇上豹子者當場即死。

清王朝為了保護龍脈,在關外封山禁獵,使得山中飛禽走獸極多。民間說,虎是獸中之王,可與熊鬥,只是不敢攻擊野豬。因為沒有上千斤的熊,卻有上千斤的豬。深山老林中的大豬,背厚腿長,常年在松樹上蹭癢癢,使得松脂在身上結成了厚甲,它要發起狂來,合抱粗細的樹木也能連根拱倒,但是豹子餓急了,遇到野豬都敢咬,咬不死也撕下一塊肉來,野豬卻追不上它。所以說,以往那個年頭,進山挖棒槌面臨的最大危險莫過於撞上豹子,真得說是九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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