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於會讓人誤認只有自己一個人在行走。
我漫無目的地行走,然後同樣漫無目的地停下腳步。
然後,我像在觀察他人似的,打量著自己的身影。
手上撐著一把廉價的傘,上半身穿著髒兮兮的風衣,漢服裙襬沾滿了泥巴。
我不過是在巷子裡面睡了一個星期,外表就變得如此骯髒。
雖然我不在乎自己的外表看起來如何,但一直聞到自己的體臭實在讓我受不了。
“好,今天不露宿街頭了。”
我說出這句話之後,覺得聽起來還算讓人愉悅,因此臉上露出一星期以來首次出現的笑容。
……
赫連謹,是我的名字。
我擁有赫連這個複雜的姓,以及“謹”這個正如字面意義的名。
是平常人口中所謂的超出常識範圍的人。
之前在我的身邊,有另有另一個受到壓抑的殺人衝勤,稱之為“城”的另外一半靈魂和身體的人。
我認為,擁有著我的另外一半靈魂的他,正是我心中的惡。
對他而言,“殺”這個意念,是他對所有事物會先湧現的情感。
總而言之,他老是要殺光所有我認識的人,因此,我在心裡一次接著一次殺害他。
這不是指一個人在一個人格下壓抑自己的慾望,我是真的殺害了和我一樣的我。
但這並非因為我討厭殺人這個行為,只是為了讓赫連謹能勉強存在於常識中,控制城那稱非道德行為而已。
“殺人”這件事——對身為謹的我來說是難以抗拒的誘惑,是一直威脅我的陰影。
我認為,一定是爺爺所說的話束縛住這樣的我。
我爸爸雖然也是出身自赫連一族,卻沒有向我這樣靈魂分為兩半且擁有兩個身體兩個異能的人。
因此他才會因為我這個具有血統之人的誕生而感到高興,廢除了家族中其他平凡的哥哥的繼承人之位。
……打從出生開始,我就是特別的存在。
我總是獨自一個人、被周圍的人孤立,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不過這些不會讓我寂寞,因為在我身邊,還存在一個名為城的人。
小時候的赫連謹,名義上是隻有一個。
我們能夠做自己想做的事,對“殺”這件事也沒什麼罪惡感。
一直到我六歲,身體變得只要有道具什麼都能殺的時候,爺爺過世了。
爺爺跟我一樣是異常的人。
也只擁有一半靈魂與另外一半靈感的爺爺,就是因為讓自己痛苦、破壞自己、否定自己,最後讓自己變成混沌不清的人。
被關在地牢裡將近二十年之久的爺爺,在死前叫我過去,對我留下了遺言。
神智不清數十年的老人,在臨死之死清醒過來,並且留下了遺言,而他留下的遺言正對身為謹的我說的。
我一刻都沒忘記那句話,在被告知“殺人這件事很重要”的影響之下長大成人。
……我活到十六歲而不殺人,應該就是爺爺留下的遺言。
謹和城為了守護彼此而攜手,顧利地融入常識之中。
直到邂逅那個名叫文亦飛的人為止。
自從我認識了文亦飛之後,我就變得很奇怪。
因為我很清楚,自己只是融入了常識,並非活在常識之中。
……如果不知道的話就好了,明明我就不想知道的。
世界上還有那種我得不到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