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中時試著和別人交往過三個月,但那段關係並不甜蜜,反倒互相造成壓力。
不知不覺間,我開始斷斷續續地聊起往事。
“我可沒要求太多喔,但對方卻對我要求很多。一開始的時候,我還勉強應付著她。”
沒錯。我買了那傢伙想要的東西,也照她的期望打扮得光鮮亮麗,她的要求我大致上沒什麼辦不到的。
雖然每次都能博得她的歡心,我反倒越發心冷。
感覺談戀愛,也不像大家所說的那麼刺激。
……赫連專注地傾聽我的自言自語。
“後來我漸漸感到厭倦。問題不僅是周遭的環境,我覺得要將時間、金錢甚至是感情與他人分享好麻煩。
儘管我還算喜歡她,但要發洩,一個人處理就行了。
......如果我是普通學生,時間應該多得用不完,可是我卻沒有自由的空閒。
和那傢伙相處的時間越多,我就得睡得越少。沒有多餘時間的我,打從一開始就不適合談戀愛吧。”
即使如此,我也沒有開口提分手。
我不想向滿臉幸福的她扔出一句“我們到此為止吧”,害她哭泣……無論傷人或傷己,都很可笑。
“不過你們分手了吧,你是怎麼甩掉人家的?”
“拜託,別隻把我當壞人看,是她甩了我。某天下午,我原本去她教室門口接她,她突然說“你沒有看著我。你光顧著注意我的外表,不肯去看我的心”。老實說,我倒是大受打擊。”
當我聳聳肩談起經過,赫連失禮地笑了出來。
“了不起,居然說『不肯去看我的心』!哈哈,你還真是碰上棘手的女人,諸葛!”
床墊的彈簧嘎吱作響,她在床上笑得滾來滾去.
“我剛才說的話有哪裡好笑,這可是苦澀的青春回憶耶?”
我氣得站起來。此時,赫連突然停止動作注視著我。
“不是很好笑嗎?人顯露的部分只有外表,她不要你看外表,非得要人去看心這種看不見的玩意,這女人可不尋常。
不尋常就代表異常,這不是很可笑嗎?如果希望你看見內心,寫在紙上不就得了?諸葛,你跟她分手是正確的。”
赫連冷靜地侮辱著我,往床上橫躺下來。她像只貓一樣直盯著我的臉,難以啟齒地開口。
“……雖然我也沒資格說什麼,但『看不見』的不安一說出口變成謊言了吧。
即使不明白依然相信,才叫戀愛。所謂戀愛是盲目的,不就是這個意思嗎?”
我們的對話像平常一樣乾脆地告一段落,我也心不甘情不願地躺下來。
我在熄燈後就寢的寂靜中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