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55萬行不行?”
我看到江芸的表情,如果只是她自己和我協商,應該就會同意了。
可是她的可氣老豆示意她不要答複。
馬法官說:“那這樣吧,你們再私下商量一下,如果達成一致了,下週告訴我一聲,我直接出調解書,如果談不妥,就直接判。。”
季律師表示同意。
我也不得不同意。
馬法官最後說:“雙方都表示同意離婚,需要把你們的結婚證交給我。”
我說:“不知道要帶結婚證,沒有帶。”我是故意沒帶結婚證的,想留著做個紀念。
馬法官說:“回去之後要郵寄過來才行。”
我再看江芸,迅速掏出結婚證,毫不猶豫地直接遞給書記員,那份鐵石心腸,那份絕情,讓人心碎。
照例還要看一下書記員的庭審記錄,簽名確認。這時候江父走了過來,說出來一句應該是已經憋了很久的心裡話:“小高,你還嫌給你200塊的結婚紅包少了,這麼多年我收過你一個紅包嗎?”
我聽完,呆愣幾秒鐘,真是一句驚醒夢中人啊,所有的矛盾根源原來在這裡!
我反擊道:“我在還沒見過你們的時候就開始給你們紅包了,一共是2個春節1個中秋節總計5000元,如果你們沒收到,那就是你的女兒私吞了!”
我說完,江父也目瞪口呆愣住了,他回頭看了看江芸,江芸顯得手足無措很驚慌,低著頭快步走出法庭。
我看著江父,江父又看了看我,帶著滿臉的驚詫離開了法庭。
江父的這一句話使得我心中以前的那個她變得不再美好了,這一句話無異於一聲驚雷,劈開並照亮了江芸真實的內心世界。
一道閃電之後,緊隨著一聲“轟隆隆”的驚雷,末日大片的場景讓人多少還是有些緊張,滂沱的大雨沖刷著公交車的玻璃窗,眼前一片模糊。
我給老媽打電話說了江芸私吞紅包的事,老媽長長地嘆著氣,久久沉默。
正是這個原因導致這麼多年我和她父母的關系始終不好,我主動給出紅包,就是為了建立好關系,但當我總是得不到回應之後,漸漸開始對他們有了意見,慢慢發展出矛盾。
看來我去年登門求援時給江母的1000元紅包,她爸也是不知道的,他們都要離婚了,她媽顯然也不會告訴她爸。合著我給出的所有紅包全都打了水漂,一點作用也沒有起到。這種私吞紅包的事,我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做不出的,江芸的人品實在是……
我灰心喪氣地想,如果江芸把我趕出房子,我就回老家縣城,什麼工作也不幹了,論文也不寫了,離開羊城這傷心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