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庭的佈局和電視劇裡演的一樣,只是眼前的這間很小,旁聽席不過十幾個座位,我很“自覺”地坐到了右側標識著“被告席”的大椅子上。一瞬間,我彷彿感到像是在做夢,又像是在演戲,怎麼會來到這麼個地方?坐在這麼個位置?我使勁地晃了晃腦袋,認清了這是現實主義,不是莫言大師的魔幻現實主義。
怎麼著?這就準備開庭了?我操!也太簡單太簡陋了吧,完全沒有一點儀式感嘛。
像我這種跨國跨大洲涉及兩國政治經濟外交關系的大案要案,必須各路媒體記者蜂擁而至,“長槍短炮”咔咔一頓閃,我的助理一邊推開擠過來採訪的記者,一邊用手遮擋著那些相機喝道“不要拍了,都不要拍了!”我的律師則大聲喊道“關於此案,我的當事人無可奉告,無可奉告!”我帶著墨鏡口罩走在後面,酷酷地一言不發。
現在的場面實在太冷清了,好像今天下午就這一場過堂,法院的“生意”不好,說明人民的生活是和諧的,而我的生活是很不和諧的。
季律師坐在“原告席”處,整理著資料,江父坐在旁聽席上擺弄著破手機,歲數不小,還挺趕時髦,正是老頭子玩手機——愣裝低頭族。
我的案情這麼複雜這麼冤枉,旁聽席沒人,怎麼獲得民眾的支援,沒有個上百人的旁聽我都不應該到場,我心裡那些激情澎湃的語句沒有了用武之地,如何慷慨陳詞?如何匡扶正義?
我失望地從挎包裡掏出應訴的資料,擺在面前的桌面上,“咕咚咕咚”一口喝了半瓶水,我氣沉丹田,內力流轉,是騾子是馬準備開溜,本公子一個人單挑專業律師,撇著兩嘴,毫無懼色。
只見鄭法官身著法官制服帶著個小姑娘從另一側的門走了出來,那小姑娘坐在審判席前方的書記員座位上,鄭法官在審判長的座位上坐定,審判席的3張椅子的椅背都很高,好像歐式建築的屋頂造型,國徽高高地掛在她的頭上方牆壁上,顯得十分莊嚴神聖,時鐘指向了3點鐘。
鄭法官拿起現代“驚堂木”——法槌“咚”地一聲敲在了桌面上。
我自從官司纏身之後,自學了很多法律知識,這個法槌的意義就是“一錘定音”的意思,彰顯法律的公平正義,開庭時敲擊一次,提醒現場人員不要再發出聲音。
另外,法槌並不是直接敲在桌面上,我的被告席位置低於審判席,看不清楚,但是網上說法槌是敲在了一個方形的底座上,聲音透亮,法槌本身又是圓形的,寓意為“天圓地方”,這是中國傳統的哲學思想。
我想也對,如果每次都敲在桌子上,桌面豈非變得坑坑窪窪的,屬於損壞公物,成何體統。
鄭法官高聲宣佈:“2015粵新法新民初字第250號江芸訴高曉楠離婚糾紛一案現在開庭,主審法官鄭玉群,書記員黎曉雅,適用簡易程式”。
我熾熱的心頓時又涼了半截,怎麼就一個法官啊?那兩邊的空位呢?怎麼空著啊?不能光有審判長沒有審判員吧,光桿司令有啥意思?都太不重視我的案子了!
我還需要配一個規模宏大的的人民陪審團,我的案件曲折複雜,一人智短二人智長,必須要人多,最好再配幾個法警,荷槍實彈,全副武裝,才夠氣派,將江芸這個反面角色淹沒在人民鬥爭的汪洋洪流之中。
什麼?適用“簡易”程式,我抗議,我強烈要求改為“複雜”程式,否則我將有權保持沉默!
法官好比房地産開發商,是甲方,絕對說了算;原告算施工單位,是乙方,聽甲方的,坑班組;我作為被告相當於班組,是丙方,最沒有地位。我幹甲方幹了十幾年,突然變成了丙方,我怎麼能夠接受呢?
看看這空空蕩蕩的小法庭,和我想的天差地別,一點打官司的感覺都沒有,好像幾個人在這嘮嗑,這就是法律嗎?除了那個大大的國徽,我完全感受不到那種氣氛。
這時書記員走過來收取我的身份證和季律師的身份證及律師從業資格證,驗明正身,又問我是否有證據提交,我就將裝訂好的和江芸完整的微信聊天記錄交給了書記員,至於購房的首付銀行記錄和月供還款記錄,我沒有列印,我知道今天的開庭是不會判離的,也就談不到房産分割的問題。
我看了看這個小書記員,長得還不錯,應該就是之前透過電話的法院工作人員,態度和氣,給當時崩潰的我一絲安慰,我很感激她。
鄭法官問雙方對彼此出庭人的資訊有無疑問,季律師說沒有,我也說沒有,但是我有一個意見要說:“按照法律規定,離婚訴訟,原告本人無特別原因拒不到場的應按撤訴處理,請尊敬的法官按原告撤訴處理本案。”
我的計劃是這次江芸回不來按撤訴處理,那她就要半年後才能再次起訴,那時候才算是第一次起訴,我就又能拖延半年。
可是鄭法官說:“原告江芸雖然未能出庭,但其委託了代理律師,並提交了不能出庭的原因是因為在國外讀書,我們認為這不屬於無特別原因拒不到場的行為,本次開庭正常進行。”
我聽完有點傻了,他媽的,是網上說得不對還是這個法官偏心眼?這不是有利於江芸?我不同意更改開庭時間就是為了讓這次的開庭無效,如果早知道,我就同意推遲開庭時間等江芸回來了,那樣我還能見到她。
這回可好,她省了機票和時間,少折騰了一趟,還用掉了一次開庭的機會,我不是蝕本虧大了?心中一陣懊惱,方寸已亂,陣腳動搖,也不敢再和法官理論。
季律師開始陳述訴狀,雖然沒有幾句是真實的情況,我知道這個時候輪不到我說話,我如果插嘴,會被法官批評的,甚至威脅將我趕出法庭。
我很平靜地聽著那些詆毀我的話,心中一陣陣好笑,文科出身的人邏輯思維實在是不過關,這篇起訴狀絕對是不合格的工作成果,或者說人家律師也懶得精雕細琢了,隨便按江芸的意思瞎寫一通,最終的目的只不過是收律師費。
現實中的法庭與影視劇中的法庭差別非常大,無論誰說話,都是邊說邊由書記員用電腦打字記錄的,都是說一句等一會的,有時候書記員沒聽清楚或者不理解意思,還要由法官提醒告訴應該怎麼寫,誰也沒有機會一口氣地侃侃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