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孩子咋那樣呢?還真是沒看出來,還找律師,咋說的呀?”老媽在電話那頭無奈地說。
“我給她發資訊說別起訴了,你回來我配合你去民政局離,她就讓律師來和我談條件。”我心如死灰。
“啥玩意律師啊?怎麼律師還找你呢?咋回事呀?那人到底想幹啥?”老爸在電話那頭暴怒。
“可別喊了!”我大喊道。
我喘著粗氣,眼淚奪眶而出。
“你就聽著得了,喊啥玩意啊?你能解決啥問題?”老媽也情緒激動。
家裡又亂成了一鍋“潮汕砂煲粥”。
“兒子,那就跟她離吧,那孩子不知道好賴,沒福。”老媽忿忿地說。
“我說把出國我給她的那10萬和你給的2萬塊錢都得還回來,遠建的房子也得過戶給我。”我斬釘截鐵地說。
“媽那2萬不要了,好歹也當過兒媳婦,叫過‘媽’,唉……”老媽嘆著氣。
“那房子能給你嗎?那麼壞的人!”老爸餘怒未消,聲音很大。
“她之前說過把房子給我的。”我抬頭看著眼前這棟樓,看向家裡的陽臺。
“她找律師,咱也找律師,到時候出啥手續,別讓人騙了,你這孩子太實在不行。”老媽說。
“找啥律師呀,可貴了。”我說。
“貴咱也得找,律師的錢媽給你出。”老媽說。
“沒他媽安好心,買房子那時候,我是不是說過寫她的名不牢靠?從來都不聽我的。”老爸仍在喊著。
“啥你說的呀?是我媽說的,我沒當回事,當時不寫她的名不是買不成嗎?”我無力地解釋道。
心裡想起“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這句老話,真是有道理,老人沒有年輕人有文化,可他們有豐富的人生閱歷,看過的人見過的事比年輕人多得多,正所謂“老人吃過的鹽、走過的橋比年輕人吃過的飯、走過的路”還多,不服不行!
“能談好就離了得了,這回媽給你找物件,你得多吃飯,別再病了啊。”老媽囑咐著。
我放下電話,又仔細想了想了季律師的那番話,“有人指點”?我心中突然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感到江芸自己提的那些條件可能不會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