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節目播出後,朱美美看了一期「我」的影片。
“那不是他的手。”
我十分驚訝,登時望住她。三個鏡頭,不到7秒的切換,張澤都未分辨我與林楠的差別,她是怎麼發現的?
朱美美掐了煙,牽住我的手。
“十指尖,指甲圓,手指長又勻。你這雙手我不必看,日日對住,熟過自摸。”
她不懂我的感動,說得自然。
“我們從一個肚皮裡出來的時候就這樣子握著手了,你手上每一道紋,我都認得。”
不愧是家姐,揉完又打。
“張澤讓你去給他當手替?為他打工?”朱美美撣了一支煙點上,很優雅地吐髒話,“fucker!”
她最近結交了一個布魯克林男友,問候人祖上三代都操洋罵。
“你也是!他讓你去你就去了。”好像我不講身價,“這麼聽他話,他殺人讓你埋屍,你幹不幹吶?”
怎麼可能?我又不是傻。
但朱美美不信。
睫毛飛翹的眼尾,躲在煙霧裡盯著我。
“阿弟,留神了,不要被他吃定。”
倏地收回手,藏到桌子底下攥拳頭,x光照不出的心事,她都看清,沒什麼逃得過她的慧眼。
服務生端來蛋糕、紅茶,點綴精緻的栗子奶油蒙布朗,是這家店的網紅招牌,許多女生視它做主角,合影留念。
朱美美看這些女孩的眼神含笑,欣賞她們年輕有活力,又嫌她們聒噪,看不上她們鬧喳喳的天真。
“擺那麼久,栗子蓉的水分都揮發掉了。”不似她,幹脆利落一刀斬,?下一勺細密品嘗,“蛋糕嘛,最重要還是味道。”
最懂吃的客,擺盤喂飽眼球這種事,對她的判斷毫無影響。
痛快地下刀,一勺接一勺,落力全吃光,才是欣賞。
為此更有說法。
“食物和人一樣,都有生命的,有生命的東西就有時限。一道菜剛上桌的時候熱騰騰,不在它最好吃的時候下手,未必等到人老珠黃?或者你客氣,別人不推搡,到頭來,只能撿人家吃剩的殘羹剩飯……”
話裡有話,朱美美頷首引我去看,挑了鮮花牆做背景拍照的那桌女生,第一個照完相上傳社交平臺的女孩轉戰蒙布朗,精緻的點心,賣相一旦遭遇破壞,立刻群起攻佔,最後一個放下手機的女孩最吃虧,只嘗到一點奶油邊。
友情放到一塊蛋糕面前,也要分先後,搏高下。
此事絕非僅有,縱觀人類歷史,大把先例,古有曹子建做《七步詩》比喻惡兄,現有賭王榻前爭家産奪嫡大戰,人類天生擅長搶奪,明爭暗鬥是天性。
骨肉親緣尚且如此,何況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