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如這草原裡盛開的銀蓮花,雖然沒有水中蓮花那般嬌嫩,卻兼具蓮花之秀麗與草原之野性!
她絲毫沒有水土不服。
162、笳鼓喧喧5更,答謝加更)
日出晨起,清笛早早便叫翡煙幫她梳妝。送親的儀仗裡原本也有隨嫁的宮女,可以專為伺候清笛一應起居,卻都被清笛回絕了。
好在她這個公主原本就是假的,這回和親也沒什麼人真正在意,所以送親的朝臣與內侍們也並沒有多做苛求。
清笛明白,今日起,她便要以最佳的風貌來面對整個契丹的審視。相對於公主的衣裝,能最讓她舒服、能最幫她體現出風貌的,反倒是自己素常穿慣了的衣裳、梳慣了的發髻。
倘若只循著儀軌,穿戴屬於公主禮服的那些勞什子,她會被壓垮,又哪裡還有精氣神兒來面對契丹人的挑釁!
“姑娘,你快給奴婢講說講說,昨晚遭遇了狼群,姑娘是怎麼安然逃脫的?”
菱花淺映,翡煙望著清笛的面容,小心地避開不快,只說昨晚的事。
“我有馬鞭在手。”清笛便也笑開,面上掛著十六歲的女孩兒家該有的稚氣與狡黠,“我馬鞭一揮,它們便都嚇跑了!”
“果真如此?”翡煙分明不信,卻也找不到其它理由,“聽人言說,草原的狼群是最不好對付的,它們成群進攻,就算比它們還大的野獸,都早晚被它們圍困死!姑娘就這麼甩甩馬鞭,它們就不敢來了?”
“小妮子,你還不信?”清笛笑開,面頰上終究染了赧紅。她自然不能告訴翡煙,昨晚遇見了什麼離奇的事體,又是遇見了什麼人。
自己都知道這謊話編得一點都不圓滿,斷然騙不過翡煙這顆小腦袋瓜子去;可是她自己卻也找不到更好的說辭,竟只能讓這巨大的漏洞繼續這麼漏著——全因,想起昨夜便盡是心慌意亂……
他竟狼皮而來,他竟將那狼王稱作舅舅!他竟——竟然是真的狼崽子!
初次於草原中見他,他竟又是另一重面貌——他究竟還有多少面貌,是她所不知的?
“好啦,我的公主殿下,奴婢可不敢再問了。”翡煙就笑,“公主這臉頰紅的呀,倒是不用上胭脂了,最是自然不過!”
清笛沖著菱花鏡瞪了翡煙一眼,“你倒是學會貧嘴了。”
翡煙一吐舌,“姑娘,聽說最好的胭脂可是來自草原的燕脂……只因為只有草原高山上的花兒才能紅得那麼純粹,那麼拼盡了所有力氣似的;倒是都說咱們漢地的花兒都開得過於溫吞。”
“這話,倒也說得。”清笛聽著也愣怔一下,不由得想起昨夜野性瀲灩的小六。他不是人,他是披著狼皮的動物,他是這大草原上萬物生靈的一種;不是高高在上的所謂萬物靈長,而是與草木走獸平等的生靈。
“草原上環境惡劣,比不得咱們漢地富庶。遊牧之人都靠上天垂憐,若得水草豐美便是一年豐盈;倘若上天不肯開顏,那麼他們的牲口就會損失極大,有的連自己的口糧都沒有……草原上的花兒與草原上的人一樣,為了活下來,沒有半分外力可以倚仗,只能拼盡了自己的所有;活著一日,便燦爛一日。”
清笛說著都不禁嘆了口氣。
如果草原與漢地之間,沒有那麼多攻伐徵戰,彼此之間沒有隔著那麼多仇視和屍骨,該有多好。彼此贊賞對方的優點,而不只是一提到對方便是咬牙切齒。
都是蒼天之下平等的百姓,每個人都為了生計而拼搏,卻還要——自相殘殺。
“啟稟公主,契丹的迎親使者已是到了。就在帳外,伏乞拜見公主。”內侍徐傳富入內通報。
清笛截住自己雲遊的心神,知道真正的考驗已然開始。
“中貴人,契丹派來的迎親使者是哪位?”清笛親自將最後一縷發絲綰好,拈起點翠花鈿來,朝著鏡子試驗花樣兒。隨後呵融了呵膠,將花鈿黏在眉間。
翠色朱紅,沖撞之中更顯儀態萬方。
“回公主,正印使者乃是契丹二皇子……配印使者為契丹大國舅帳太保蕭殷。以下從使為……”徐傳福一一將契丹使者隊伍成員報來。果然是訓練有素的黃門內侍,竟然能將偌大隊伍中的人名說的一個不漏。更難得的是,這其中更有諸多契丹人名,聽來都是拗口,徐傳福竟然說的口齒清晰。
原來來的都是熟人……清笛一笑,“請正副二位使者入帳。”
既來之,則安之。也許耶律玄舜和蕭殷巴不得她避而不敢見吧?真抱歉了,她會令他們失望。
門口黃門內侍高聲宣進,帳簾高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