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午的時候,騾車停在了五常鎮的一家客棧前。
五常鎮是河西郡治所平城管轄下的一座大鎮,繁華程度不遜於一座小縣城。
客棧夥計將騾車拉去了後院,李牧四人不分主僕,挑了一方桌子落座,共用午飯。
陳嬌青衫白裙,雖然作丫鬟打扮,但她的姿容太出挑了,光是那一身白嫩嫩的肌膚,就招惹了不少視線。有前面四世的經歷,陳嬌早已習慣了這種窺視,但她還是裝作有點怕的樣子,往李牧身邊靠了靠。
李牧看了眼高朗。
高朗便將腰間的佩刀撂在了桌子上,佩刀很重,“嘭”的一聲,配著他威脅的眼神,立即嚇得那些男人縮回了脖子。
陳嬌感激地朝高朗笑了笑。
高朗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
過了會兒,店小二端了飯菜上來,無論米菜,肯定都比不上太守府的夥食。
陳嬌更差的都吃過,並不介意,拿起筷子,安靜秀氣地吃了起來。
這次,連穩重的高俊都多看了她幾次。道理很簡單,一個嬌生慣養的千金小姐,為了某種目的,她或許能裝出天真可愛的性格,但衣食住行各種習慣,從天上到地下的落差,未經過特殊訓練的人絕不可能做的天衣無縫。
“這個有點辣。”陳嬌夾了一塊兒拌牛肉,勉強下嚥後,她吸著氣對李牧道,說話時臉都辣紅了,額頭、鼻尖兒出了一層細密的汗珠。
李牧笑了笑,端起茶壺,幫她續了一碗茶。
陳嬌吃不了辣,後面就沒再動那盤拌牛肉了,桌上葷菜不多,李牧示意高俊又點了一道不辣的。她若嬌氣,他不會慣著,她能吃苦,李牧也非存心苛待她之人。
飯後,高家兄弟出門了,不知要去做什麼,李牧陪陳嬌去了二樓。
客房落了鎖,李牧取出鑰匙開啟門,陳嬌跟在他後面進去,發現這客房小的可憐,北邊一張架子床,東邊挨牆擺著紅漆櫃子、洗漱架,西邊臨窗有一桌一椅子,然後就再也沒有旁的陳設了。
“出門在外,委屈小姐了。”李牧將兩人的包袱放在桌子上,回頭對她道。
陳嬌搖搖頭,問他:“咱們要在這住幾晚?”
“一晚便可。”
只住一晚,包袱裡的衣物就不必都取出來了。
“我去城裡走走,小姐留在這裡歇息吧。”李牧只是送她上來,他還要出門。
陳嬌正在檢查床鋪是否幹淨,聞言立即跑到李牧身邊,巴巴地望著他:“我要跟你一起去。”
李牧如實道:“我這次出去,傍晚才會回來,且全靠步行。”
陳嬌馬上道:“我不怕累!”
她眼睛亮亮的,纏著他的樣子像一隻不肯離開父母的雛鳥,李牧與她對視片刻,同意了。
鎖了門,兩人並肩下了樓。
高俊、高朗去附近村莊檢視百姓農耕情況了,李牧則領著陳嬌在鎮子裡閑逛,遇到茶寮便進去,一坐就是小半個時辰。陳嬌心細,漸漸意識到李牧是在暗坊民生,若一地有官員、惡霸為非作歹,百姓們就算不敢與其作對,私底下肯定也會竊竊私語。
陳嬌欽佩李牧這樣的好官。
李牧也不是光在茶寮喝茶,他更喜歡在大街小巷遊蕩,婦人們在院子裡閑聊,他隔牆聽到,若覺得有趣,也會多聽片刻。
陳嬌起初不覺得累,時間一長,腳底就開始發酸了,薄薄的鞋底彷彿已經被青石板摩破,雙腿像灌了鉛一樣沉重。於公,陳嬌不想耽誤李牧的正事,於私,陳嬌不想讓李牧嫌棄她嬌氣累贅,所以她默默地忍著,偶爾李牧會問她累不累,她也笑著搖頭。
天快黑了,李牧才領著陳嬌回了客棧。
高家兄弟已經在大堂一角佔了桌子,二人一出現,高朗立即擺手。
晚飯是四碗陽春面,陳嬌又累又餓,一碗吃完,竟有點意猶未盡,高俊端起碗將湯底都喝了,陳嬌非常羨慕,可惜她是做不來的。
男人們飯量大,一人還要再叫一碗,李牧問陳嬌還要不,陳嬌笑著搖搖頭。
李牧便先送她上去休息。
“門先落栓。”下樓前,李牧提醒陳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