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洵打算著在雨停之後到書店裡買一本書,就當作是借屋簷躲雨的謝謝了。
他原以為要一直等到雨停,卻沒想到視線中忽然出現了一把透明雨傘。
女生清脆的聲音落入他的耳畔:“多買了一把傘,給你啦,記得回家。”
她把傘遞到了他的面前,在他把傘接過之後,就笑著轉身走進了盛夏天的雨中。
那是他平生第一次感覺自己的心像是被什麼柔軟的東西給撞擊了一下一樣,後來回到暫住的出租屋,看著那把還在朝下滴著水的雨傘,那時候,他第一次明白《假如愛有天意》裡唱的那句“短暫的相遇卻念念不忘”是什麼感覺。大雨中的雨傘,讓他察覺到了一絲久違的溫暖。
後來正式搬到夏至路了之後,在臺北舊書店,他再次看見了她。那是他此生永遠不會假想和去預料到的事……
“你這麼一說,我還真的想起來了。”林予夏說,“對不起啊,我那時候……”
“說什麼對不起呢。”江洵說,“我很好奇,你那時候為什麼會想著要給我一把傘?”
“我……”林予夏停頓了一下,“我看你一個人坐在那可憐巴巴的,像只被大雨淋濕的小狗……”
後面這句話,林予夏越說越小聲。
她是有點不好意思說出這句話的。
“不是?”江洵笑,“你對我的第一印象,居然是一隻狗?”
“小狗很可愛的好不好。”林予夏邊說邊摸了摸江洵的頭發,她緩緩地繼續說,“你知道,我為什麼會喜歡你嗎?”
“和我說說?”
“因為……”她說著就停了下來,“不告訴你。你自己去十七八歲的那些年去想吧。”
“你呀。”江洵笑著說。
“還有一件事,你不知道我知道。”林予夏說,“雖然我也是剛知道。”
“什麼事?”
說著,林予夏從口袋裡將手機拿了出來,將她第一次開簽售會時的照片重新點開,放大。
“我知道,你去過我的第一場簽售會。”
江洵看著自己照片上的背影點頭:“嗯。”
將手機放回口袋,林予夏站起身來,將手伸向江洵,示意讓他也站起身來。
就這樣,他們在浪潮翻湧的聲音裡站在了彼此的對面,抓緊著對方的視線。
“這次我不會像十年前那樣義無反顧地放開你的手了。”林予夏說,“謝謝你,等待著我。”
沒有別的原因,能夠讓江洵等候十年的,只因為她是林予夏,那個為他的世界帶來一切的林予夏。
天邊深沉的藍色正在漸漸褪去,月亮在慢慢睡著,星星也走到了其他時區。
但海浪聲依舊,大海依舊在永無止息地翻湧著。
曾經的你,就像風經過。
所以,那時候的我,便擁抱了風。
此刻,是林予夏從舊金山回來的第21個小時,正好,是東八區的5點20分。
風在一刻不停地經過著,吹起了他們彼此的手曾經牽過的衣角。
林予夏說:“你知道我現在聽見了什麼聲音嗎?”
江洵溫柔詢問:“和我說說?”
“我聽見了——
“你心跳的聲音。”
我們正在擁抱著同一陣風。
一陣等了很久很久的風。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