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倩想到先前魏母去了安陽,都沒傳信給她,她一邊吃著飯,夾了塊雞肉,一邊問魏母,“先前阿母去安陽做什麼?”
魏母人逢喜事精神爽,“是你嫂嫂,她懷孕了,那怎麼能還陪著均兒在外面遊學胡來呢?我去把她接了回來,恢兒要有弟弟或妹妹了。”
魏倩也想起來,那個文靜少言的長嫂,生了一子,魏恢。“那挺好的,大喜事,等我忙完這幾天,我去看嫂嫂。”
她明天得宴請學子,很忙。
“不用,你忙你的,她那有一家子照顧著,他們夫妻感情好,你哥雖然沒什麼能耐,但也不沾花惹草,夫妻倆就一個孩子,我都心急,又不好多說。”
魏倩點點頭,她那哥哥確實好脾氣,以前她叛逆的時候,沒少指桑罵槐說他不配享有最好的資源,後來魏母給她找了老師,她才消停去認書識字。
魏均半句話都不曾懟她,還很怕與她碰上,基本就是繞道走。
但魏均很怕她是真的,魏均是魏家長子,他從小就深受關注與厚望,但他讀書,就只是讀書,他悟不出其他的,他也沒能力去做什麼大事。
他看著母親一天比一天失望的眼睛,心痛如絞,但他就是無能為力,他也想像曾祖父一樣驚才絕豔,世人皆嘆。
可人與人就是不一樣的,他讀聖賢書,知大道理,越讀人越傻,光知道道理了。
客人只誇他品性,因為他才幹實在沒什麼可誇的,然後他十三歲的妹妹,指著他就罵,他竟然無法反駁。
然後母親給她請了老師,她剛學會認字,就開始給家裡創造了許多收益生意,讀了兩年書,就能名滿天下。
他一邊聽著世人誇她,一邊無地自容,甚至真的為她的話內疚,因為資源砸在他一人身上,導致耽誤了妹妹許多年。
這就導致,魏府錦衣玉食,他依然往外跑,恢兒給母親帶,他帶著妻子去遊歷四方,遊學不肯歸家。
在家壓力實在太大,並沒有人說他,但他過不了自己心理那關。
魏倩先前一直很忙,立國後才閑下來,有多的時間與家人相處,她還真沒關注過她哥的心理,現在想想,那個時候確實有點偏激,但她也是為了自己能讀書,能上桌。
她不覺得那個時候自己爭取有什麼錯,她得到原主記憶,但大字不識一個,她都快氣死了,請得起老師,兩個一塊教怎麼了?
她那個時候連字都不認識,當然得想辦法抓資源,吃相自然就不好看了,還天天懟天懟地,就是鬧。
畢竟王侯吃相不好看,還能嘲笑他野蠻,乞丐吃相不好看,還能嘲笑嗎?她當時就相當於一無所有的乞丐,小篆對於她來說,跟天書有什麼區別?
文言文對於理工科的她來說,與天書也無區別。
她不光從頭學起,還每天練毛筆字四個小時,練得寫出的字能才行。兩年後,這字才拿得出手。
當然,由於她老闆文盲,看誰寫的字都好看,看不出字的風骨,她的字確實還不如今天抄書的學子們。
“阿母,明天我要宴請百家學子們,他們幫了我一個大忙,有500人。”
魏母一聽魏倩要宴請五百名學子,立刻站起身來,神色雖有些驚訝,但更多的是從容與果斷。“這麼多,那得連夜去莊子裡拉食材,菜得開始備了,明天才能宴起來,你先吃,我去找人辦,魏欷——”
說完,魏母轉身快步走出廳堂,聲音清亮地喚道,“魏欷——魏欷!”
魏欷自小在魏家長大,如今已四十,他爹老管家跟了家主去大梁,他辦事穩妥,深得魏母信任。他聽到呼喚,立刻從偏廳趕來,恭敬地站在魏母面前,“夫人,有何吩咐?”
魏母神色嚴肅,語速飛快,“安歌明日要宴請五百名學子,你立刻帶人去莊子裡拉食材,雞鴨魚肉、時蔬瓜果,一樣都不能少。另外,去城裡找幾個手藝好的廚子,再僱些幫廚的人手,明日一早必須到位。”
魏欷點頭應下,沒有絲毫遲疑,“夫人放心,我這就去辦。”
魏母又補充道,“還有,府裡的桌椅不夠,去鄰裡借一些,再讓人把前院和後院,還有馬場都收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