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我好像從昨晚一直等到現在,明明一個故事就到了耳邊,結果卻岔來岔去的,到現在還沒有交代出來。”
“好吧。你若想聽,我就說說唄!”本來似乎不樂意說的江泳博突然又轉變了想法,決定竹筒倒豆子的全部都說出來。
“好,那就從你被她咬破嘴唇開始接著說。”
“當時吧,我就覺得我應該以身相許,這個世界上男女平等的嘛,她們女人可以對男人以身相許,難道我們男人就不可以嗎?”
“我突然想起一個人給我說過。”
“說過什麼。”
“關於以身相許的。”
“什麼啊,誰說的?”
“我也不記得了。反正挺有意思的。說當一個英雄救了一個弱女子之後,這個弱女子一看這個英雄高大英俊,氣質不凡就會說‘小女子無以為報,唯有以身相許’如果這個英雄長得很醜或者不入眼就會說‘小女子無以為報,唯有來世做牛做馬報此大恩’。如果英雄看到這個弱女子長相漂亮呢,就會說‘如此恭敬不如從命了’,如果英雄發現這個要以身相許的女人很醜就會說‘不可不可,舉手之勞,怎敢接受!’”
前排兩個女孩又是兩聲合成一聲的噗嗤出聲。就算白痴也知道這兩個女孩就算對寧聲濤和江泳博沒有好感,也起碼有好奇感。正在尖起耳朵聽他們說話。
“說的是有點道理,人嘛,都一樣,誰不喜歡帥哥美女,古代人都是一樣的。你還要不要聽故事的?”
“哦,你說你說。你說以身相許,許晶瑩怎麼說?”
“她咬我啦。”
“哦,知道知道。她可能屬狗。”
“她屬蛇的!”
“哦,蛇可有毒啊,你當時沒被毒死?”
“你再『插』嘴我不說了。”
“好的好的。你中毒以後誰給你解毒的?”
“當然是她啦。原來她早就從梅勇那裡對我的事情瞭解的清清楚楚的,並且已經芳心暗許了,不過在大庭廣眾之下,我那麼做,她下不來臺嘛,所以就咬我了,還好我夠勇敢有定力。換做是你,肯定一段好姻緣就錯過了。”
“第一,你們結婚了嗎?第二,你是勇敢有定力還是不要臉有潛力啊?”
“我們那時候一個15歲,一個13歲,能結婚嗎?啊?你見過13歲和15歲就談婚論嫁了嗎?”
“哦。也對,那是陳年往事,如果當時你結婚了,現在孩子都可以讀小學了吧。”
“也對。不對!談戀愛就要結婚嗎?結婚就要有小孩嗎?就算談戀愛就要結婚,也不見得就是一年兩年還是多少年,法律也沒有規定談戀愛就必須在有限時間範圍內結婚啊。還有,結婚也沒有規定必須在多少時間之內就一定要有小孩,是吧?”
“你對你對!不過不是有句話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嗎?”
“兩情相悅,那是愛情,愛情就不是耍流氓,難道兩個人互相有好感就互相耍流氓嗎?除非是一個人非要『逼』著另一個人談戀愛,那才算耍流氓呢。”
“有道理,你的流氓哲學可以為天下所有流氓繼續流氓下去找到理論依據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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