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主意,萬通接受了。
第二天,萬通去找了英國公,然後一起去見了憲宗皇帝,不知道說了什麼,反正憲宗皇帝是滿意得不得了。
然後看武將們的眼神也帶上了笑意,彷彿是看到了光輝似的......。
秋七月丁醜,遣使赴日本探查。
因為南邊來的訊息,春天靖海的時候,倭寇好像少了許多!
“少了還不好?”吳有為不太明白了。
“少了不好。”萬通搖頭:“倭寇可是金礦那邊的礦工主要來源,那些人不用給工錢,只給口吃的,讓他們幹活就行,海盜桀驁不馴,管理起來就比倭寇要難一些,而且......各個島嶼的礦場都缺人啊!”
在戰俘上嘗到了甜頭的汪直,汪大公公,已經將目光瞄準了沿海的屬國,哪個地方沒有倭寇和海盜啊?
他不會擅自去欺負屬國,但是那些倭寇和海盜......就人人得而誅之了。
不殺也可以,去“勞動改造”,反正有礦場的島嶼都是隻許進不許出。
而京中,則因為大公主過了十四歲的生日,明年就要及笄了而風聲鶴唳。
古代女子及笄後便可以嫁人生子,不過皇室公主貴重,一般都是定親後過個兩三年才出降古代女子叫出嫁,但是公主因為是皇室血脈,身份高貴,所以不能嫁,只能是降。),大概是十八九的時候,就生孩子了。
這樣也好,因為太早的話,公主太小,生孩子容易難産。
大公主是憲宗皇帝的長女,又是貴妃所出,與皇太子一奶同胞,自然身份更加的貴重,但是......大明的駙馬是一個很悲催的職業。
大明的公主不需要和親,可大明的公主也不是那麼幸福的,她們的婚姻還不如這個時代的普通女性。
在古代皇室中,皇帝的女兒一般都不愁嫁人,想要當駙馬的人比比皆是。
但是在明朝就有些例外了。
竟然很多男子不願入宮當駙馬,這又是為什麼呢?
俗話說“皇帝的女兒不愁嫁”,其實也不盡然,比如在明朝,想當駙馬的人還真不多。
當時北京有民謠《十好笑》,第十件就是嘲笑駙馬,“十好笑,駙馬換個現世報。”
要說悲催的明朝駙馬,簡直是“小孩沒娘,說來話長”啊!
明朝選駙馬有一套規定:“累朝定例,凡遇公主長成當擇婚配,聖旨下禮部,榜諭在京官員軍民人等”,凡年在十四歲到十六歲的男子,容貌齊整,父母有家教者,都可以到禮部報名。
經過初選,再由司禮監、欽天監算生辰八字,錦衣衛檢查身體有無疾病上報。
如果初選無人合格,就再在京城大選,或者擴大範圍至畿內、山東、河南挑選。
駙馬的最終決定權,在皇帝、太後和或者後妃身上。
如果被選中的駙馬原來已有婚配的,必須立即作廢,令女方另行婚配。
由於按地域進行,所以明代的駙馬多是北方人。
能夠娶皇帝的女兒為妻,本為至高無上的光榮。
想想看,岳父是皇帝、親家是皇帝、或者外祖父是皇帝,多牛掰啊!
實際上,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想著依靠裙帶關繫上位的,而明朝的男子,尤其是書香門第、世家大族的男子,一般都不願意娶公主當駙馬,視駙馬為畏途。
其中的奧妙在於以下幾點:
其一是當駙馬相當於自斷前程。
明朝規定,凡是子弟被選中駙馬的人家,就再也不能入仕當大官的機會了。“駙馬,儀賓,不許入仕,其子不許任京秩”。
駙馬是皇帝的女兒公主的丈夫,宜賓就是親王的女兒郡主的丈夫,縣主那就是宗室女了,丈夫雖然可以入仕,但也頗多禁忌。
駙馬的爹若是已經當官之人,會立即提升一級,然後馬上退休。
這一規定的出發點肯定是為了防止親家幹政,但無疑又讓很多男子視之為雞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