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姝正琢磨,就聽廖啟沉聲道:“錢氏,據本官所知,你可不止張氏這一樁案子。你在京都犯下那樁命案,以為沒人追究了嗎?”
命案?
張氏、玉姝難以置信的張大嘴巴看向錢氏。就連張小月都止住眼淚,像是沒聽明白廖啟說什麼,怔怔的盯著錢氏說不出話來。
錢氏眸中蓄滿了淚,憑她無理也能狡出三分理來的脾性,竟然半個字都吐露不出。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十年?十五年?
快十六年了吧。果然安生日子過慣了,記性差了。錢氏做夢都沒想到,廖啟竟然會知道。
那年她十七,寧庸十四。正值青春少艾,情竇初開的年紀。
“十六年前,你於京都郊野殺死丁汶,之後,逃離京都,輾轉來到永年縣……”
原來那人叫丁汶。這麼多年,錢氏還不知道他的名字。錢氏輕咬下唇,目露恨恨。那賊人死不足惜,如果可以,錢氏會殺他一千次一萬次。
“錢氏,你若不指使吳二犯事,本官若沒有深究,也不會查出原來你是朝廷通緝的要犯。或許,你這輩子能得善終。怪只怪你,蒙生害人歹心,到頭來卻害了自己。本官已然證實,你在寧府為婢時,名喚良思。你殺了丁汶之後,寧庸就向官府如實稟報。就連通緝你的畫像都是他親手所畫。虧得你還稱呼他一聲寧郎,他對你半點憐惜都無啊。”
錢氏坦然一笑,攏攏鬢髮,不待廖啟詢問,便更加平靜的講述經過:“那天我與寧郎出府遊玩,沒帶家丁。荒郊野外那丁汶夥同下人對我無禮,情急之下我就用石頭猛砸那個人的頭。後來……好多血,出了好多血。我嚇壞了。寧郎也嚇壞了。他才十四歲,整天習字讀書,沒見過這種場面。”說到十四歲時的少年寧庸,錢氏嘴角扯了扯,似笑非笑,“出了人命,我怕的要死,就跑了,再沒回過京都。這件事,是我做的。跟其他人沒有任何關係!我只求速死,一命抵一命。”
錢氏的每一個字都重重衝擊張小月早已脆弱不堪的神經,終於在錢氏求死時,爆發了。她歇斯底里的大喊:“速死?你求速死,那我呢?我怎麼辦?”
錢氏喟嘆一聲,抬手撫上她掛滿淚水的臉頰,痛心不已,“我的兒啊,從小到大,阿孃教你的都如何算計才能不吃虧,如何欺負別人。或許,是阿孃錯了……”
張小月用力掙脫錢氏的手,哭嚎:“不算計、不欺負咱們孤兒寡母就得被別人算計、欺負!咱們有什麼錯?!”
面對張小月的詰問,一時間,錢氏無言以對。
廖啟從張小月寥寥數語中大致瞭解了錢氏母女的生活狀態,或許十數年前的良思絕不是今天錢氏這般嘴臉。因為殺過人,才破罐破摔,變的面目可憎,還是本性如此?
一直以來,張氏特別討厭張小月。六年前,見張小月的第一面就討厭她。那時的小月也就七八歲,可張氏從她眼中完全看不到純真良善,跟她那憨厚淳樸的大哥根本沒有半點相像。
此時此刻,張氏才明白,張小月這張白紙,被錢氏塗抹了太多妒忌、世故與精明,才長成了現在這副令人厭惡的模樣。
這件案子,遠比廖啟想象的容易審的多。他準備的證據,證人還沒用上,幾句話就叫錢氏認罪服法,廖啟心裡大喊痛快。
有人拿口供給錢氏畫押。錢氏沒有半點猶疑伸手蘸上印泥,摁了下去。
紙上鮮紅指印,成全了年少時那段青蔥朦朧的愛戀,其他的,錢氏沒力氣去想。人總是要死的,為寧郎死,她願意。
縣衙後院。
夏風微弱,每一絲都透著悶熱。這場雨,醞釀許多天也沒下。
依舊三副碗筷。廖啟與田內侍對面而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