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這只是個插曲而已,但總的來講,蕭觀音首先是一個文人,更是一個女文人,她的才華主要表現在詩詞、書法、音律的陰柔方面。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而這,顯然與遼人馳馬射箭,動輒製造鮮血淋漓場面的風俗習慣格格不入,再加上她個性內向纖秀,她的人生悲劇便註定了。
像是蕭觀音對過多的狩獵活動並不滿意,為擔心丈夫安全,常常婉言規勸。
但耶律洪基卻樂此不疲,以至於漸漸疏遠了她。
蕭觀音深感孤寂,於百無聊賴中想到了漢時卓文君寫《白頭吟》讓司馬相如迴心、十六國秦時蘇若蘭織迴文讓竇滔轉意、唐代薛濤作《十離詩》讓韋皋原諒,她於是作了十首《迴心院》詞,希望能打動丈夫的心。
該詞分別為掃深殿、拂象床、換香枕、鋪繡被、掛彩帳、理被褥、展瑤席、剔銀燈、燃香爐、奏鳴箏。
不難看出,這是她精心構思,追求新鮮刺激,並加以渲染而佈置出的一個豪奢華麗而又舒適溫馨的場所,可謂用心良苦。
情致纏綿的《迴心院》詞經首席宮廷樂師趙惟一譜曲,演出時又由趙惟一吹笛、蕭觀音彈琵琶,於燈火通明的大帳中演出,一次又一次贏得了包括耶律洪基在內的君臣們陣陣掌聲。
蕭綽與蕭觀音儘管年齡相差近百,但她們有著共同的特點,這就是對漢文化的傾心。
作為一個傑出的政治家,蕭綽知人善任,重用漢官,特別是拜漢人、幼年時的情人韓德讓(戲劇中的韓延壽)為大丞相,他們出則同車,入則共帳,就連線見外國使臣都不避忌。
蕭綽在韓德讓幫助下,對遼國的制度和風俗進行了一系列大刀闊斧的改革,包括獎勵農耕、治理冤獄、解放奴隸、重組部族,將遼國從奴隸制國家進一步向封建制轉化。
遼國原來法律規定契丹人致漢人死,只須賠償牛馬;漢人致契丹人死,不但本人抵命,親屬還要淪為奴婢。
蕭綽則根據漢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律條,規定只要是遼國子民,地位一律平等;奴婢犯了過失,主人不可擅殺。
更為重要的是,她還於統和六年(公元988年)在遼國實行科舉制度,為平民能夠發揮才幹、躋身上層社會開闢了一條通道。
自蕭綽變革之後,遼國綱紀修舉,吏多奉職,人不犯法,以至於“統和中,南京及易、平二州,以獄空聞”。
蕭觀音當然不可能有蕭綽的政績,但她們對漢文化的醉心上是完全一致的。
蕭觀音對漢人的詩、詞、曲太稔熟了,她的作品,放在同時代的漢人大師級詩人中,一點兒都不遜色。
包括她的死,也是因了這可愛可恨的漢文化!
因為上面說了蕭觀音為遼道宗耶律洪基的皇后,生於遼重熙九年(1040),因其品行端正,性格寬容,仁慈淑謹,行善積德,國人常以觀音名之,故小字觀音。
有趣的是,在王鼎的《焚椒錄》中將蕭觀音的小名記為觀音努。
總之,蕭觀音出身名門望族,是遼聖宗欽哀皇后的弟弟,時任北面官南院樞密使蕭孝惠之女。
《遼史》中記載其“姿容冠絕,工詩,善談論,自制歌詞,尤善琵琶。”
反正在蕭氏一族中,為才貌雙全之首。
而遼朝大安五年(1089)前觀書殿學士王鼎,在被流放期間,曾撰寫了一部《焚椒錄》,其中詳述了蕭觀音的出身和含冤慘死的經過,可補充《遼史》中的許多不足。
例如王鼎的《焚椒錄》就記述了蕭觀音出生前其母耶律氏夢月墜懷的故事。
“已復東昇,光輝照爛,不可仰視.漸升中天,忽為天狗所食,驚寤而後生,時重熙九年五月己未也。”
“母以語惠,惠日此女必大貴而不得令終,且五日生女,古人所忌,命已定矣,將復奈何!”
也就是蕭觀音的母親耶律氏夢月墜懷,光輝燦爛,在月亮漸升中天之時,忽然被天狗所食,蕭觀音在驚寤中降生,時當重熙九年五月。
其父蕭孝惠得知夢月墜懷的故事後說“此女雖有大貴卻不能保持終生,況且是五月生女,為古人所忌.。”
《焚椒錄》雲“蕭觀音幼能誦詩,並旁及經子.及長姿容端麗,為蕭氏稱首”。
到了重熙二十二年(1053),耶律洪基被進封為燕趙國王.慕蕭觀音賢淑,遂聘納13歲的蕭觀音為妃。
由於蕭觀音婉順,善承上意,復能歌詩,而且能彈箏,並且琵琶尤為當時國人第一,於是得到了耶律洪基的百般愛幸,遂傾倒後官佳麗。
到清寧元年(1055)耶律洪基登上大位後,把蕭觀音冊封為皇后。
此時,蕭觀音剛滿15週歲,《焚椒錄》記載懿德皇后被冊封為皇后時,皇后剛剛出閣升座,扇開卷簾,忽然有一段白練自空中飄到褥位面前,其上寫有“三十六”三個漢字。
懿德皇后急忙問“此為何物”,左右回答到“此天書也,上天命可敦(皇后)領三十六宮之意。”
懿德皇后大喜,此時,宮中盛傳契丹諺語日“孤穩壓帕女古靴,菩薩喚作耨幹麼。”